浙江財政28條舉措實打實推進清廉財政建設
浙江財政28條舉措實打實推進清廉財政建設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中共浙江省財政廳黨組近日出臺《關于推進全省清廉財政建設的實施意見》,扎實推進清廉機關建設。其中提出要構建“五大體系”,推進清廉財政建設的28條舉措,具體包括加強政府采購管理,推進政府供給方式改革等。
《實施意見》提出,要構建清廉財政的五大體系,包括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體系,構建規范透明的公共財政資金管理體系,構建保障有力的財政源頭治腐體系,構建權威高效的財政監督體系,構建崇廉倡廉的財政清廉文化體系。《實施意見》還分別針對五大體系的構建列明了28條具體舉措,涉及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切實加強紀律建設,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提升基層黨建質量,強化預算剛性約束,深化專項資金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公款存放機制,加強國庫集中支付動態監控,完善財政支出標準體系,積極推進財政信息公開,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強政府采購管理,推進政府供給方式改革,強化國有公共資產監管,規范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控機制建,加強績效管理監督問責,加大財政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健全“小金庫”常態化治理機制,加強清廉財政思想教育,樹立選人用人的正確導向,倡導財政職業精神,營造崇清尚廉的良好氛圍,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督查考評,務求工作實效。
在加強政府采購管理方面,《實施意見》指出,要完善政府采購制度,著力構建與電子化采購相適應的政府采購政策體系。積極推廣應用政采云平臺,創新網上超市、網上服務市場、在線詢價、反向競價、電子化招標采購模式,實現全省政府采購一體化、一張網。完善需求管理和履約驗收制度,強化采購人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相關預算支出標準、資產配置標準和績效管理要求,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推進政府采購領域簡政放權,清理取消部分審批審核事項,推行網上辦公和限時辦結,提高工作效率。綜合運用大數據分析、信用評價、監督檢查、信息公開等方式,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加大對采購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考核,強化行業自律,對發現的重大違紀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針對推進政府供給方式改革,《實施意見》提出,要創新公共產品供給方式,積極推廣應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和政府購買服務,嚴把PPP項目入庫標準關,引入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評價機制,切實提高公共服務領域的供給質量和效率。完善政府產業基金投資決策程序,充分發揮業內投資專家的智庫作用,防止政府產業基金偏離目標。強化政府產業基金的政策導向,聚焦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圍繞數字經濟、鳳凰行動、軍民融合、特色小鎮等重點領域,組建若干全省聯動的主題基金和定向基金,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撬動作用。完善退出機制,對政府產業基金參與投資的重大項目,明確讓利標準和程序,防止尋租行為。
此外,《實施意見》還要求,重點關注資金使用是否符合預算規定用途、資金流動方向是否正常、資金支付是否符合政府采購管理等有關規定。督促做好全省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持續推進政府采購全流程透明化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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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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