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慈善:透明為何這么難?
通過這一平臺可輸入捐贈人姓名或機構名稱查詢2010年1月11日以來向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捐贈的信息。新華社發
新華網北京8月7日電(“新華視點”記者 葉鋒、周婷玉、胡浩)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日前推出的捐贈信息發布平臺上,人們終于可“一窺”善款的來源和去向。然而許多人依然感到“不解渴”:為何個人捐款去向公開要設定數額“門檻”?歷年善款使用情況何時公開?使用效果究竟如何?這一系列問題引發的疑惑是:中國式慈善的透明之路為何這么難?
弊端:信息披露缺失,損害慈善公信
記者采訪發現,與近年來快速擴大的捐贈規模相比,國內慈善事業信息公開的步伐明顯落后。
民政部數據顯示,2006年社會捐贈總額首次超過100億元,而2008年、2010年已兩度突破1000億元。
長期研究慈善問題的中國社會學會副會長、上海社科院研究員盧漢龍說,公眾關注的慈善信息,諸如慈善機構負責人及團隊背景、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辦公行政成本比例等。而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布的《2010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顯示,完全不披露和僅少量披露此類信息的慈善組織比例高達75%。
記者3日登錄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網站,發現其信息發布欄中統計數據部分,公布了該機構2006年和2007年的統計分析報告,包括組織發展、籌資、救災救助等信息,但2006年之前以及2007年以來的相關統計數據未見公布。
今年7月31日,中國紅十字會捐贈信息發布平臺正式上線,首次公布數十萬筆青海玉樹地震災區捐款,這被認為是邁出了慈善信息公開的重要一步。此舉受到積極肯定的同時也引發一些爭議。
比如,個人捐款只有在10萬元以上才能查詢相應的援建項目和善款使用情況。一位為玉樹地震災區捐款2000元的女士對記者說:“接受捐款不分多少,信息公開也不能‘嫌貧愛富’。”
再有,此次平臺選擇率先公布玉樹地震捐款的情況,并將陸續發布甘肅舟曲泥石流、云南盈江地震、日本地震等捐贈信息及善款使用情況。有人提出,信息公開不能僅選擇熱點項目,多年來累計接受的巨額捐款、實施項目等都應具體“曬出”。此外,地方紅十字會的相關信息也應公開。
總之,中國紅十字會目前的信息公開狀況,與其悠久的歷史、接受捐贈的規模不相稱,難以滿足公眾之關切。對此,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平臺推出體現了紅十字會加大信息公開的決心,但這是一個漸進過程,將“接受大家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做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有關調查發現,近九成受訪公眾對信息公開不滿意。“這應引起全社會的警醒。”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指出,信息透明是慈善組織的生命力,只有信息充分公開,才能維護公眾對慈善的信任與信心。
癥結:善款“只見來時路,不見去時蹤”
作為捐贈者,最關心問題莫過于“我捐的錢物用哪去了”,遺憾的是經常不得而知。
公眾最希望了解慈善組織的業務活動信息和財務信息。然而監測結果表明,慈善組織對籌款用途、項目實施效果、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等財務信息最為“吝嗇”。
即使是在有“破冰之舉”的中國紅十字會捐贈信息發布平臺,捐贈數額超過10萬元的個人和超過50萬元的企業才能查詢資金使用情況,而且并不全。記者查詢發現,2010年3月30日“劉德華”捐贈的一筆20萬元捐款,就沒有顯示捐贈項目。
記者3日查詢中國扶貧基金會官方網站發現,網站公布了150頁愛心基金及個人、企業捐贈者名單,但只能逐頁瀏覽,沒有查詢功能;只有籠統的“愛心公眾名單”,但沒有標明捐贈款物用途;對于有特定時間和場合的捐贈,也只簡單標明用途是“抗震救災”“孤兒助學”等。
《2010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顯示,逾半數受訪公眾會經常捐款捐物,但近九成受訪者表示從未收到過慈善機構的信息反饋。“汶川地震發生后單位統一募捐,我捐了2000元,到現在也沒人告訴我錢花哪兒去了。”上海市民高民說。
北京師范大學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說,國內不少慈善捐贈款物的使用,要經過“申請-立項-層層劃撥”等復雜流程,存在周期長、環節多、效率低、透明度差等突出問題,對捐贈者的反饋更是無從談起。
他認為,慈善公益事業通常經歷幾個階段,一是公布捐款數量;二是公布捐款運用的進展,并向捐款人及時反饋;三是信息的分類、加工,生產出相應的信息產品。“現在中國的基金會有一部分到了第一個階段,很少有基金會可以做到第二階段”。
與此同時,屢見報端的違規事件讓人心憂。比如,昆明紅十字會原常務副會長阮姮利用職務之便公款購物、玩樂,溫州市紅十字會出納陳某在5年里挪用公款126萬余元……
為確保捐款用到“刀刃”上,2010年5月,曹德旺、曹暉父子向西南干旱災區捐款2億元,與中國扶貧基金會簽訂了國內第一個慈善捐贈問責協議,提出“管理費不超過善款3%”“如發現不合格率超過1%,將對超過1%的部分予以30倍的賠償”等條件。這讓人們看到了些許慈善透明的亮光。
期待:脫去行政外衣,回歸社會本位
目前,我國慈善事業與發達國家間差距巨大。社會以及業內越來越感受到信息不公開對慈善事業的制約。
王振耀說,國內大多數公募性慈善組織或多或少帶有行政色彩,參照行政機關的標準運行,在信息公開方面缺乏動力和壓力。“慈善信息公開不是小事,它關系著慈善作為公共服務的標準和體系變革的問題。”他說。
在方向上,慈善組織應盡快脫去行政外衣,回歸社會本位。王振耀說,汶川地震大大激活了全社會的慈善要素,“80后”等年輕慈善群體涌現,網絡等新興傳播媒體手段興起,“全社會正形成一個拉力,把慈善組織拉回到社會的懷抱之中”。慈善組織應迅速順應這種“拉力”,及時“歸位”。
在環境上,要盡快改變慈善管理“有‘法’無‘辦法’”的尷尬現狀。專家提出,現有法律法規對慈善信息公開有原則性的規定,但缺少詳細操作規范和細則。是否公開信息,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慈善組織的道德自覺。應盡快制定完善相關操作辦法和標準,對慈善信息公開等形成剛性約束力。
在監管上,盡快改變“第三方”缺位的現狀。中國社會學會副會長盧漢龍認為,應逐步建立起包括獨立第三方評估機構、行業自律組織、媒體監督、捐贈人和公眾監督在內的社會監督體系和項目評估機制。
記者在采訪中注意到,致力于基金會“透明化”建設的“基金會中心網”于2010年啟動;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布中國慈善透明報告,參與制定慈善信息披露指南;《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明確“推行慈善信息公開透明制度,完善捐贈款物使用的追蹤、反饋和公示制度”等。
中國慈善的“透明之旅”已經起步,但路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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