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革非:推行四項改革 掀起政采“風暴”
◎ 本報記者 吳敏 王珅 通訊員 郭遠宏 劉新華
郴州,湖南最南部的一個地級市,因為豐富的物產和便捷的交通而聞名,被譽為“中國有色金屬之鄉”和“五省通衢”之地。近年來,因為政府采購工作做得有聲有色,郴州成為湖南省地市級政府采購的“領頭羊”。
近日,本報記者走進郴州,與郴州市政府采購工作的總規劃師和推動者、郴州市財政局局長謝革非進行了一次“深度對話”。
改革背景:力破“高、慢、難”
記者:今年,郴州今年強推政府采購四項制度改革,再掀政府采購改革風暴,那么,推出這四項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謝革非:我市政府采購工作近年來雖然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績,但仍存在不少問題,有一些人甚至認為目前政府采購工作存在“高、慢、難”的現象,“高”即價格高,“慢”即工作效率較為低下,“難”就是制度推行難和監督管理難。
對社會上反映的這些問題,究其原因,部分是因為人們對政府采購工作不太了解,更主要的是因為我們的工作還沒有真正執行到位。所以,市財政局黨組在對政府采購工作進行專題調研基礎上,提出了推行四項改革舉措,即:實行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商淘汰制度,實行公務用車統一集中采購,建立公務用車消費系統網絡管理統一平臺,試行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制度,以這四項改革的推動,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
改革措施:“圍剿”政采難點
記者:郴州市出臺的四項改革措施,被業內人士稱為對政府采購難點的一次“大圍剿”。能不能為我們詳細介紹一下第一項改革措施,即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商淘汰制度的主要內容?
謝革非: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商淘汰制度,是在本年度進行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公開招標時,對上年度中標的供應商和服務商,必須淘汰至少一家。文件明確規定,凡是依照《郴州市政府采購誠信考評辦法》進行考評不及格的,或沒有履行《投標承諾書》相關承諾等,都將予以淘汰。
記者:郴州市財政局在湖南省首創,推行公務用車統一集中采購,這項舉措有什么特點?
謝革非:公務用車統一集中采購,就是將市直各單位所要采購的公務用車統一歸集,以公開招標方式,由市財政局統一組織向生產廠家進行集中采購。這樣一來好處多多,不僅節約了財政資金,改變了以往單位自行購車憑個人喜好購置,甚至鋪張浪費等現象,而且郴州在湖南省先試先行,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和使用進行使用權與配置選擇權相分離,起到較好的示范作用。
記者:建立公務用車消費系統網絡管理統一平臺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謝革非:公務用車消費系統網絡管理統一平臺,就是充分利用現代網上辦公的科學手段,對每臺公務用車建立統一戶口,并對其維修、保險、加油等每一次消費,建立一套消費檔案,供各用車單位、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在線即時監督。
記者:在試行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制度時,郴州市財政局的具體做法有哪些?
謝革非:首先把由財政全額負擔的、當年必須完成的采購項目列入預算,同時對沒有列入預算的項目實行計劃管理,形成“以預算制定采購計劃、按采購計劃執行采購活動”的政府采購資金管理模式,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的規模效應。
改革效果:讓政采更陽光
記者:郴州市推行這四項改革進展如何,目前已取得哪些成效?
謝革非:在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這四項改革進展順利。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商淘汰制度從日前試行的效果看,解決了以往定點供應商“吃皇糧”的問題,提高了競爭意識;更為重要的是,這一制度的實行使供應商提供的價格和服務更為透明,采購單位、同行及社會各界都參與到監督中來,一旦價格和服務投訴成立,供應商面臨的就是淘汰和處罰。
公務用車統一集中采購改革日前已經有了先期嘗試。已組織首批統一集中采購,有30個單位參加采購,采購車輛共31臺車。郴州市小轎車采購項目節支率,在全省甚至全國地市級中都走在前列。
在公務用車消費系統網絡管理統一平臺建設方面,郴州已于日前結束了對各單位、定點服務商的培訓,并進入試運行階段。為此,市財政局專門出臺了文件,對系統的使用、操作、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平臺建立之后,對公務用車采購的監督將更為透明到位,做到了管理對象、數據采集、監管監察的全覆蓋。
新聞鏈接
郴州市將陽光采購進行到底
郴州市自1999年10月實行政府采購制度以來,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措施,規范管理,全程監督,政府采購工作在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產生著越來越好的社會效益。
十多年來郴州市累計采購規模達到60.5億元,共節約財政資金6.79億元,平均節支率達11.2%;特別是2003年《政府采購法》實施以來,郴州市政府采購工作年年有亮點,月月有創新,采購規模連續7年位居湖南省第二,全市的政府采購規模每年占財政支出比例都在12%以上,位居湖南省前列;2009年,全市政府采購規模達到11.56億元。
今年郴州市政府采購工作再創佳績,1-8月份,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購規模7.8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35億元, 節約財政資金0.9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0.22億元,節支率為1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2個百分點。
支撐這些驕人數字的,是郴州市財政局傾力打造的規范高效的“陽光采購”平臺。近年來,郴州市推廣了一整套成功做法和經驗,依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實現了3個“率先全省”:率先全省實行“管、采”分離,推行職責清晰、運轉協調的管理體制;率先全省制定了《郴州市政府采購現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讓政府采購監督人員的再監督有規可依;率先全省出臺了《郴州市防止政府采購工作中不正之風的若干規定》,對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明確設定了禁止行為和處罰規定,規范采購,從領導做起。
如今,郴州市推進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商淘汰等四項改革措施,展示著該市將“陽光采購”進行到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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