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奮進彰顯新作為
編者按
2018年是我國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意義非凡的一年。這一年政府采購在“奮進新時代,聚力新征程,書寫新篇章”過程中肩負新擔當,彰顯新作為,展現新氣象。為進一步了解政府采購改革的新重點與新動向,描繪政府采購改革的路徑,我報特進行了“2018&2019政采熱詞評選”活動,通過熱詞和關鍵詞這一“風向標”,共同回望政采來時路,展望政采新征程。
此次評選,我們在“中國政府采購峰會2018”上,向與會的200多位來自各地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執行機構、采購人單位的負責人,以及供應商代表發放問卷。問卷提供12個2018年度的政采新聞熱詞,包括“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遏制低價惡性競爭”“部領導出題全國人大代表財政廳(局)長回應”“94號令”“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政務信息系統采購管理”“政府采購信息化”“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評審專家管理”“代理機構管理”“質疑函和投訴書正式范本”“百題知識競賽”。同時列舉了2019年度12個政采關鍵詞,分別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最低評標價法”“互聯網+政府采購”“批量集中采購”“集采機構競爭機制”“代理機制改革”“評審專家管理改革”“政府購買服務新規”“‘放管服’改革”“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由與會代表“確認過眼神”,“Pick”最關注的年度熱詞和關鍵詞。
根據票選結果,最終分別評選出5個2018年度最受關注的政采新聞熱詞和5個2019年度最受期待的政采關鍵詞。通過此次選出的10個詞,我們可以感受到政采人對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對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進入完善創新、深化提高的新時期的期待。
改革奮進彰顯新作為
——2018年度最受關注的政采新聞熱詞盤點
■ 本報記者昝妍
熱詞: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
入選理由:中國政府采購發展史的里程碑
關注度:★★★★★
我國政府采購制度1996年試點、1998年全面啟動、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開始實施。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采購制度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增強,影響范圍也更為廣泛,現行的部分法律、法規已難以滿足政府采購實際操作的需要。
在全國政采人的熱切期盼中,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帶著新時代的使命健步而來,對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要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建立集中采購機構競爭機制,改進政府采購代理和評審機制,健全科學高效的采購交易機制,強化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制,加快形成采購主體職責清晰、交易規則科學高效、監管機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備、法律制度完善、技術支撐先進的現代政府采購制度。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政府采購工作的重視和希望,極大地增強了政采人的緊迫感、責任感、使命感,是我國政府采購發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因此,該方案當之無愧占據2018年政采熱詞的“C位”。
熱詞:94號令
入選理由:質疑投訴新“標尺”
關注度:★★★★☆
《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0號,以下簡稱“20號令”)自2004年頒布施行以來,有效防止和糾正了政府采購不當和違法行為,保護了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及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深入,20號令已不完全適應現行法規及實際監管的需要。2018年3月1日起《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正式實施。較“20號令”,修訂后的“94號令”進一步促進采購人依法采購、進一步保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行政監管資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
“94號令”出臺后,全國各地聞“令”而動,積極部署有關工作。山東省財政廳制定出臺了《山東省政府采購質疑與投訴實施辦法》,根據94號令等規定,進一步細化質疑和投訴相關要求,規范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行為。寧波市財政局出臺《寧波市政府采購詢問、質疑和投訴處理工作指引》明確政府采購詢問、質疑和投訴處理工作在不同節點的處理規定和標準、應對風險的法律分析、責任主體和法律責任等要求,確保全市質疑投訴處理工作的專業性和統一性。山西省省級政府采購中心還在太原舉辦了《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業務培訓會。培訓會特別邀請了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三處相關負責人分別從行政復議、行政審判、立法審查等不同角度為全省各市縣集中采購中心400余工作人員解讀94號令,更好地推動94號令貫徹落實。
熱詞:遏制低價惡性競爭
入選理由:從優質低價到優質優價的歷史性變革
關注度:★★★★
近年來,政府采購領域不時出現的低價惡性競爭行為備受各方關注。去年,全國兩會建議提案中有多份涉及低價惡性競爭問題。財政部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時表示,將通過繼續推進政府采購結果導向,探索建立用戶評價機制,研究修改相關制度辦法,繼續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等舉措,著力解決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的低價惡性競爭等問題。此外,財政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時還提出,擬調整低價優先的交易規則,研究取消最低價中標的規定,取消綜合評分法中價格權重規定,同時結合多項舉措,著力解決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的低價惡性競爭等問題。“最低價中標”“唯低價是取”是否會退出歷史舞臺,引發政采圈的熱議。
中國人民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李樣舉認為,目前低價優先的競爭規則在采購活動中逐漸暴露出了許多問題,最典型的就是出現所謂“零元投標”現象,這其中供應商動機不一,有的供應商出于戰略需要,為獲得市場準入而痛下血本;有的通過低價先占領市場份額、排擠掉競爭對手等獲得壟斷優勢后再獲取高額利潤。在這樣的現實環境下,無論是調整低價優先的交易規則,還是取消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權重,都是應納入計劃之中。深圳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汪泳指出,對于科研、服務、設計、規劃或者是學生營養餐等政府采購項目,“價廉”并不能實現“物美”,這時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或是特意關注價格是顯不合適的。“高質優價”是時候取代“唯價格是取”了。
熱詞: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入選理由:讓政采“老賴”寸步難行
關注度:★★★☆
誠信建設一直是我國政府采購改革的重要一環,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各方主體進行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是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的重要舉措。
2018年,財政部等29個部門簽署《關于對政府采購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這是聯合獎懲領域第42個備忘錄。《備忘錄》對聯合懲戒對象即“失信責任主體”給出了定義,主要指在政府采購領域經營活動中違反政府采購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經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認定的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政府采購當事人,包括政府采購供應商、代理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政府采購評審專家。
業內人士認為,《備忘錄》的出臺對降低市場運行成本、改善營商環境、高效開展市場經濟活動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形成“一處違規、處處受限”的信用機制。
熱詞:政府采購信息化
入選理由:“舊”詞熱度不減
關注度:★★★
近年來,財政部高度重視政府采購信息化工作,于2016年批復浙江省財政廳開展電子賣場建設試點,探索可復制、能推廣的經驗和模式,加快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化進程。
除了浙江省,2018年我國其他各省、市、縣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也在不斷加強。山西、廣西、青海、重慶等地相繼上線政府采購網上商城或電子賣場,福建省政府采購信息系統也實現了全流程電子化、全省一張網。該系統打通了從部門預算到國庫支付全流程的通道,實現了省級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全覆蓋、市縣政府采購預算零突破,通過技術固化倒逼采購人編制和細化政府采購預算,解決了多年來政府采購預算落實難的問題。河南省已建立起省、市、縣三級政府采購業務、融監督管理與操作執行為一體的電子化平臺。去年,該省還對電子化平臺進行了一次“升級改造”拓展了系統功能,一方面積極推進網上商城采購建設;另一方面,搭建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平臺,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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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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