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劃定PPP項目規范紅線
財政部劃定PPP項目規范紅線
《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了規范的PPP項目應具備的條件以及不規范的PPP項目的具體表現形式,對優化PPP發展環境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財政部日前印發《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PPP項目正負面清單,并提出了鼓勵民資和外資參與等舉措,以營造PPP項目規范發展的良好環境。
《實施意見》采取正負面清單相結合的方式,細化了規范的PPP項目應具備的條件以及不規范的PPP項目的具體表現形式。其中,對于正面清單,財政部明確,規范的PPP項目應當符合6項條件,包括屬于公共服務領域的公益性項目,合作期限原則上在10年以上,按規定履行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程序;社會資本負責項目投資、建設、運營并承擔相應風險,政府承擔政策、法律等風險;建立完全與項目產出績效相掛鉤的付費機制,不得通過降低考核標準等方式,提前鎖定、固化政府支出責任;項目資本金符合國家規定比例,項目公司股東以自有資金按時足額繳納資本金;政府方簽約主體應為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機關或事業單位;按規定納入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及時充分披露項目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同時,新上政府付費項目原則上還應符合3項審慎要求: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5%的地區,不得新上政府付費項目。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污水、垃圾處理等依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表現為政府付費形式的PPP項目除外;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嚴格控制項目投資、建設、運營成本,加強跟蹤審計。對于規避上述限制條件,將新上政府付費項目打捆、包裝為少量使用者付費項目,項目內容無實質關聯、使用者付費比例低于10%的,不予入庫?!秾嵤┮庖姟愤€提出,要強化財政支出責任監管。確保每一年度本級全部PPP項目從一般公共預算列支的財政支出責任,不超過當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0%。新簽約項目不得從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PPP項目運營補貼支出。建立PPP項目支出責任預警機制,對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7%的地區進行風險提示,對超過10%的地區嚴禁新項目入庫。
在負面清單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各級財政部門要將規范運作放在首位,嚴格按照要求實施規范的PPP項目,不得出現5項行為:一是存在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資代表向社會資本回購投資本金、承諾固定回報或保障最低收益的。通過簽訂陰陽合同,或由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資代表為項目融資提供各種形式的擔保、還款承諾等方式,由政府實際兜底項目投資建設運營風險的。二是本級政府所屬的各類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平臺公司參股并能對其經營活動構成實質性影響的國有企業作為社會資本參與本級PPP項目的。社會資本方實際只承擔項目建設、不承擔項目運營責任,或政府支出事項與項目產出績效脫鉤的。
三是未經法定程序選擇社會資本方的。未按規定通過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或規避財政承受能力10%紅線,自行以PPP名義實施的。四是以債務性資金充當項目資本金,虛假出資或出資不實的。五是未按規定及時充分披露項目信息或披露虛假項目信息,嚴重影響行使公眾知情權和社會監督權的。對于存在第一項情形,已入庫項目應當予以清退,項目形成的財政支出責任,應當認定為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依法依規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單位及個人予以嚴肅問責。對于存在第二至五項情形的,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無法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已入庫項目應當予以清退,涉及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依法依規提請有關部門予以問責和妥善處置。
為了給PPP規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加大重點領域、重點項目的推進力度,《實施意見》提出要求,鼓勵民資、外資參與,在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中國PPP基金投資中對民營企業參與項目給予優先支持,提倡優質優價采購,應當根據采購項目需求特點,合理選擇采購方式,進一步加強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提高采購質量;加大融資支持,引導保險資金、中國PPP基金加大股權投資力度,豐富社會資本進入和退出渠道;明確重點領域,優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及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領域有一定收益的項目;強調重諾守約,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依規將規范的PPP項目財政支出納入預算管理;加強PPP項目全流程信息公開,完善“能進能出”的項目庫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對不同實施階段項目的分類指導,督促各方做好采購、融資、建設等工作,推動項目順利實施;強化PPP咨詢機構庫和專家庫管理,加強正面引導和監督問責,發揮咨詢服務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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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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