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開織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
浙江開織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
該省力求實現供應商庫、商品庫全省共享,簡化業務流程,提升采購效率,激發市場活力,強化大數據分析應用,整合形成監管合力,打破各區劃市場壁壘,建設“全省買貨、貨賣全省”的統一政府采購網上超市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浙江省財政廳近日印發《政采云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實施方案》,以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網上超市采購交易及管理成本,實現數據共享,形成全省統一的政府采購網上市場。
《實施方案》提出,建設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目的是切實降低采購組織的管理成本,提升供應商服務質量,建立統一的商品標準體系,實現供應商庫、商品庫全省共享,簡化業務流程,提升采購效率,激發市場活力,強化大數據分析應用,整合形成監管合力,打破各區劃市場壁壘,形成“全省買貨、貨賣全省”的統一政府采購網上超市。
針對供應商入圍及管理,《實施方案》要求,省級制定相應準入方案及管理規則,全省統一實施。供應商凡是滿足準入條件的(尚在被限制加入期限內的供應商除外),可實時申請成為網超供應商,注冊和審查常態化。入圍由其注冊所在地(以核發營業執照的市場監管部門為認定依據)的集中采購機構進行審核,浙江省外注冊的供應商申請入圍的,由省政府采購中心負責審核。供應商以總公司名義申請入圍的,可授權其各地分公司進行屬地化服務,但總供應商應在其注冊信息中對分公司信息進行維護,若供應商授權分公司進行供貨(分公司提供關聯關系證明材料),同一采購活動相關流程的參與主體必須保持一致。供應商通過審核入圍后,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設定具體銷售區劃,并在其設定區劃內進行供應商店鋪及商品的展示。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或意愿主動申請退出的,需說明原因,經負責審查入圍的集中采購機構同意后,方可退出,同時可限制其在一定時間內無法重新加入。根據《浙江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及網上超市供應商入圍合同規定,當供應商的違規(約)行為達到一定預警次數的,或誠信分值低于一定分值時,系統對供應商自動給予商品凍結或暫停供應商供貨資格等處理,具體規則由省政府采購中心另行擬定。
在商品展示及管理方面,《實施方案》規定,各地可根據實際需求情況,在網上超市平臺已建立的類目基礎上,選擇本區劃下商品類目的范圍;政采云平臺運行維護公司(以下簡稱“運維公司”)負責按省財政廳確定的政府采購目錄建設前臺類目、后臺類目及對應關系,確保目錄全省統一,并按省財政廳要求設置網上超市限額標準。上架商品應按照其對應的政策性質,通過網上超市打標的方式進行區分,如節能商品(系統應強制采購,限制同類非節能商品上架)、環保商品(系統應優先推薦)、有資產限額商品、集采采購目錄商品等。特殊類目商品可單獨放入行業館、主題館中進行交易。網上超市平臺按照供應商設置的供貨區劃和商品類目對應展示商品,并應實現可按供應商、價格、誠信、銷量等多個維度排序展示。價格展示時,應根據供應商入圍類型的不同,分類展示:具有市場價格參考意義的大型電商或行業電商,可通過自營平臺價格與網上超市入圍合同中約定優惠率的關系進行價格展示;無自營平臺市場參考價格的供應商,取消自營平臺及優惠率展示,供應商直接通過約定銷售價格的方式進行價格展示。采購人若采購資產限額標準以上商品的,按照區劃政策不同,運維公司應提供兩種產品功能供財政部門選擇:一是不可采購;二是可采購但應說明理由并預警。運維公司應為供應商提供價格營銷工具,供應商可自主按銷售數量設置階梯價并在前臺展示。
運維公司應通過系統功能,協助供應商實現對商品價格合理拆分,將商品價格、運費價格及服務價格單獨展示,支持供應商根據采購人的需求上線特色服務,按店鋪、類目、商品設置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便于采購人進行比較和選擇。此外,還要搭建標準化商品庫。通過商品類目、屬性、填寫規范的建立,規范商品發布,保證商品發布分類準確、主要參數信息必填、填寫內容規范。搭建SPU庫,SPU是標準化商品的信息單元,通過收集商品品牌、型號、技術參數等確定的商品信息并錄入系統,供應商在發布商品時選擇品牌、型號,技術參數等重要信息系統會默認填寫,確保商品信息的全面、真實、準確、可靠。運維公司盡快實現通過大數據分析、智能比對以完成對商品的有效管理。在此之前,運維公司提供商品巡檢及價格審核管理等服務,協助集中采購機構進行管理。運維公司通過系統巡檢,排查攔截禁止發布、主圖破損、重要信息缺失等不規范的商品。通過巡檢,排查下架類目錯放、描述不符、虛假夸大宣傳等不規范的商品。加快設計開發“政采云價格指數”,通過網上超市平臺標準商品與其他平臺的商品進行比價及限制高于政采云價格指數商品上架,確保政府采購領域規模采購的價格優勢。供應商對政采云價格指數有異議的,可向運維公司申請核對。各級財政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應監督運維公司勤勉維護政采云價格指數,并可提出修正意見。設計網上超市平臺同款標準商品的比價功能,提高網上超市商品價格透明度。周期性進行商品價格監測,給財政部門提供判斷依據及標準。為了提升采購體驗,對于60天沒有成交且無編輯的商品設置預警功能,90天沒有成交且無編輯的商品作自動下架處理,若供應商確認該商品仍有必要發布的,可以重新申請上架。
《實施方案》還對網上超市運行監督、管理作出規定,其中明確,違反平臺管理規則的由運維公司進行處理,同時報審其入圍的集中采購機構備案,全網生效。違反入圍合同規則(包括供應商入圍協議、承諾等),信息來源不涉及交易的,由審查其入圍的集中采購機構進行處理;信息來源涉及交易的,由交易項目所在同級集中采購機構處理,涉及不同區劃的,由省財政廳指定。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罰則的由同級財政部門處理。運維公司在舉報和糾紛處理中的輔助職責,運維公司統一受理舉報和糾紛申訴,并按前述分類分工分別送有關部門和機構處理。涉及商品價格、質量的舉報和糾紛,應集中采購機構和財政部門要求,運維公司應當出具專業輔助意見。運維公司加快全網統一的誠信體系建設及應用,實現對各政府采購主體政府采購違規(約)行為的誠信評價及預警功能,加強對各當事人的誠信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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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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