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理工大學: 評審專家管理有新規
武漢理工大學:
評審專家管理有新規
本報訊 記者戎素梅報道 武漢理工大學近日公布《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就該校采購評審專家的遴選、組建、抽取和管理予以規范,以加強對學校統一采購評審活動的管理,提高學校統一采購工作質量。
《辦法》提出,評審專家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無行賄、受賄、欺詐等不良信用記錄;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且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或者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熟悉政府采購與招標相關政策法規;承諾以獨立身份參加評審工作,依法履行評審專家工作職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中國公民;不滿70周歲,身體健康,能夠承擔評審工作。對評審專家數量較少的專業,在職稱及年齡方面可適當放寬條件。
關于評審專家的抽取及使用,《辦法》作了詳細規定,要求采購與招投標工作辦公室應在專項招標工作組組長單位紀檢干部的監督下抽取或確定評審專家。其中,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項目,評審專家的組成、產生按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或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委派的評審專家代表從該校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采購項目有特殊要求的,由采購與招投標工作辦公室會同專項招標工作組組長單位(或采購項目用戶單位)及該單位紀檢干部提出評審專家推薦名單,經分管采購與招投標工作的校領導審批同意后,確定為該校評審專家代表。評審專家庫中相關專業專家數量不足時,專項招標工作組組長單位(或采購項目用戶單位)可以按照不足部分1:2的比例推薦符合條件的專家,從中抽取不足部分的評審專家。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選定合適評審專家的,經分管采購與招投標工作的校領導審批同意后,專項招標工作組組長單位(或采購項目用戶單位)可自行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評審專家。自行選定評審專家的,應優先選擇本單位以外的評審專家,本單位以外的評審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三分之二。評審專家名單報采購與招投標工作辦公室備案。
《辦法》明確,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的評審專家,采購項目用戶單位可在學校評審專家庫外按照不低于所需評審專家人數1:2的比例自行推薦專家,采購與招投標工作辦公室從中抽取足額的評審專家。自行推薦的評審專家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應嚴格執行有關回避的規定。評審活動完成后,應在評審名單中對自行選定的評審專家進行標注,并隨同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告。
《辦法》還要求,評審專家名單在評審活動完成前應保密。如有泄密,已確定的評審專家名單全部作廢,采購與招投標工作辦公室按程序重新抽取評審專家。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泄密者責任。
評審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采購與招投標工作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專家庫進行優化。對存在未按采購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與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未回避等情形的,報學校采購與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后,取消其評審專家資格。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