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樣品惹的禍
都是樣品惹的禍
——評標、樣品、鑒定之則
■ 吳小明
案情概述
某代理機構組織對窗簾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評審,推薦H公司為中標候選人。采購結果公布后,投標供應商L公司對本次評審提出質疑,采購代理機構進行了公開答復。因對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向財政部門投訴。
投訴人認為,通過掛樣現場的目測和手感判斷,中標供應商所投面料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要求進行檢測,請求取消其中標資格并作廢標處理。
點評分析
本案是由樣品引發的爭議。投訴人由現場樣品情況推斷中標產品技術指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從而引申出質疑投訴中涉及較為普遍的問題,中標產品技術指標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應如何認定?另外,如果投訴處理中,需要進行檢測鑒定,所需費用應當由誰承擔?
評標委員會負責完成中標產品技術指標審查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令”)第四十六條規定,評標委員會負責具體評標事務,并獨立履行下列職責:(一)審查、評價投標文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商務、技術等實質性要求。其第五十二條還指出,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對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投標文件進行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
本案中,招標文件明確提出了面料的技術標準,并要求按國家最新標準進行質量、環保、阻燃性能檢測。如有相關檢測報告,請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招標文件并沒有要求對樣品進行儀器檢測。
招標文件的評標辦法指出,檢測報告占6分,分別為國家權威檢測機構檢測的質量、環保、阻燃性能合格檢測報告,依據提供檢測報告的情況及數據酌情得分;投標樣品為25分,依據提供樣品完整情況及樣品的總體效果、材質、做工、配件質量酌情得分。
中標候選人H公司的投標文件顯示,H公司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了部分窗簾布的檢測報告。
評標報告表明,本次評標由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投標人的樣品進行評審。因招標文件沒有要求對樣品進行儀器檢測,評標委員會對樣品的評審是根據其專業經驗及職業技能進行的。評標委員會對所有投標人的樣品均有不同程度的扣分,但不屬于重大負偏離。經評委會評審,認為中標人的樣品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經查閱“評委打分明細表”,中標候選人H公司總得分最高。
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不得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審結果。87號令第二十二條也指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一般不得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僅憑書面方式不能準確描述采購需求或者需要對樣品進行主觀判斷以確認是否滿足采購需求等特殊情況除外。
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樣品制作的標準和要求、是否需要隨樣品提交相關檢測報告、樣品的評審方法以及評審標準。需要隨樣品提交檢測報告的,還應當規定檢測機構的要求、檢測內容等。
采購活動結束后,對于未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及時退還或者經未中標人同意后自行處理;對于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保管、封存,并作為履約驗收的參考。
鑒定費用“誰過錯誰負擔”
根據調查情況,財政部門認為,招標文件沒有要求對樣品進行儀器檢測,評標委員會根據其專業經驗及職業技能對樣品進行評審,這一行為沒有違反評標辦法。審查中未發現評標委員會有違反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而進行評審的行為。投訴人僅通過掛樣現場的目測和手感判斷,中標企業所投面料不符招標文件要求,請求取消本次中標并以廢標處理,缺乏依據。投訴人要求鑒定,發生的第三方檢驗、檢測、鑒定等費用,由提出申請的供應商先行墊付。投訴處理決定明確雙方責任后,按照“誰過錯誰負擔”的原則由承擔責任的一方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合理分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財政部門作出了駁回投訴的處理決定。
(本案例節選自《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實務操作與案例解析》<吳小明編著>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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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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