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得住 才能放得開
管得住 才能放得開
——訪清華大學實驗室與設備處處長黃開勝
■ 本報記者 程紅琳
今年1月,清華以其一貫低調的方式上線了“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
在平臺上線滿百天之際,清華大學實驗室與設備處處長黃開勝向記者分享了近年來實驗室與設備處在構建“安全、高效、精準”的設備采購體系方面的實踐以及他對于高校設備采購與管理的思考。
激活“人財物”
圍繞著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這一目標,中國高校正經歷一場深刻的變革。
這一次,與教學科研相關的設備采購與管理走到了變革的中心。
黃開勝明顯感覺到,隨著高校采購規模不斷提高,高校采購工作重要性愈發凸顯。與此同時,一場關乎于“解放”和“松綁”科研領域“放管服”改革也已拉開大幕。
“‘50號文’明確指出推進科研‘放管服’,讓科研人員有更多自主權。”黃開勝口中的“50號文”即2016年兩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6]50號)。按照“能放盡放”的要求,清華大學實驗室與設備處隨即出臺《清華大學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辦法》,將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進行實質性簡化,并將校定招標線從之前的國內30萬元(進口40萬元)統一提高到50萬元。此外,《辦法》還對科研儀器設備作出明確定義。
“50號文”發布后,國家層面相繼推行一攬子為科研人員減負的舉措。
然而,對黃開勝而言,“放權”和“放責”是兩碼事。清華大學正朝著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目標邁進,通過統籌管理和合理配置學校資源,構建與一流大學建設相適應的服務支撐和服務保障體系。顯然,對于教學科研設備,無論是增量還是存量,清華都提出了很高的管理要求:既要激活“人財物”,又要統籌管理和合理配置學校資源。
練好平衡術
在推進科研“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拿捏好“放”與“管”之間的平衡?是這場改革中,每個高校采購及物資管理者必須面對和思考的命題。
黃開勝清楚:管得住,才能放得開。
“管得住”顯然并非易事。清華大學實驗室與設備處做法是:通過規范管理流程、對接院系需求、搭建“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從安全采購、精準采購、高效采購三方面發力,推進科研“放管服”落地生根。目前,清華大學實驗室與設備處開評標現場已實現全程錄音錄像,做到過程可追溯。同時,清華大學實驗室與設備處還建立了四梁八柱式的規章制度。
“在內控建設方面,我們也做了一些職能的調整。”黃開勝告訴記者,以往實驗室與設備處下設設備科、招標辦以及資產科。預算、論證、50萬元預算以下的采購、合同簽訂、外貿訂單執行、驗收等均由設備科完成;招標辦則負責50萬元預算以上的采購工作。“調整后招標辦改為采購與招標辦公室,原本由設備科完成的與采購相關的工作則由采購與招標辦公室完成。調整后設備科負責預算、論證、合同簽訂以及驗收。驗收完成后,由資產科進行建賬。資產科也做了內部崗位的調整。將資產建賬和資產處置的權限分開。”
“既要為老師們‘松松綁’,也要保護好我們的老師。”在黃開勝看來,讓科研人員有更多自主權的背后,應該運行著一套科學的管理機制以及易操作的執行機制。
信息化建設勢在必行
談及上線“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黃開勝表示自建平臺并非易事。但對于清華這樣采購體量的高校而言,設備采購與管理信息化建設又勢在必行。
“清華的設備采購有自己的特點:一是采購內容比較豐富;二是采購量大;三是老師的要求高。近幾年,我們的儀器設備年采購規模均超過14個億。”黃開勝向記者坦言:以往老師們在采購過程中需要填寫各種各樣的信息。從預算、論證、采購再到后期合同簽訂,不同環節重復的信息需要填報多遍。“而且以往都是紙質的,不易保存。所以,我們亟須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采購的效率,減輕老師的負擔。”
“‘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平穩運行數月,從目前來看,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打通信息流,提高效率。二是通過信息化手段責任到人: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管理我們的國有資產,另一方面也能更好發揮資產使用效益。三是從監管角度來看,設備從采購到資管都實現了陽光透明。”黃開勝告訴記者,解決了這三個問題,才有了“放”的基礎。
在推進科研“放管服”和“雙一流”大學建設的雙重背景下,清華大學上線“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恰逢其實,也為國內高校推進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寶貴的“清華實踐”。
談及接下來在信息化建設方面的規劃,黃開勝透露:“下一步,我們把設備的共享以及實驗室的管理也整合進‘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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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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