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政采工作風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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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政采工作風生水起
為統計部門履行統計職能、提供統計服務起到了重要支撐作用
本報訊記者袁瑞娟報道 “政府采購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更是一項政治任務,政策性強,標準高,要求嚴。通過多年的工作實踐證明,吃透政策規定是做好政府采購工作的基礎,爭取指導支持是做好政府采購工作的關鍵,加強監督管理是做好政府采購工作的保障。”在日前舉辦的中央國家機關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負責人業務培訓班上,國家統計局政府采購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近年來國家統計局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落實財政部有關政府采購工作部署,堅持“公平競爭、管采分離、成本效益”原則,不斷強化依法采購意識,規范采購程序,提高采購效率,圓滿完成了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設備采購等重大項目,確保了國家大型普查任務的順利實施,為統計部門履行統計職能、提供統計服務起到了重要支撐作用。
據該負責人介紹,國家統計局現有1620個中央預算單位。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和統計系統業務工作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要求,國家統計局政府采購工作采取分級分層模式組織實施。具體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健全采購機制,強化采購責任。在國家統計局黨組的高度重視下,經過幾年的工作實踐,國家統計局政府采購工作在組織保障和管理體制上形成了三個鮮明的特點:一是管采分離。按照管采分離的規定要求,國家統計局將原采購職責從財務司劃轉至辦公室,成立了局政府采購辦公室。財務司負責監督管理,局政府采購辦負責具體操作執行,兩者相互制約,體現了政府采購“管采分離”的工作原則。二是分工明確。堅持實行分層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工作制度。局政采辦、財務司、機關黨委(紀委)、采購單位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政府采購工作。三是監管有力。局辦公室為政府采購工作牽頭組織單位,財務司、機關黨委(紀委)為常設管理監督單位。每個采購項目開始前,均成立由牽頭單位、常設機構、技術部門和需求單位組成的采購工作小組,在全局范圍內公示。集體研究確定采購方式,分析決策采購中的重大問題,形成了財務部門監督管理、政采辦具體操作執行與紀檢部門監督檢查的有效工作機制。
第二,嚴格采購原則,完善采購制度。國家統計局緊密結合統計工作實際,近年來修訂出臺了《統計部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國家統計局機關政府采購工作實施細則》等規定,統計政府采購管理制度體系基本形成,為廉潔采購、高效采購和優質采購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年度采購項目計劃編制制度,確保計劃剛性。將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全部編制到政府采購計劃中,通過計劃約束,有效防止了無預算采購、擅自采購和突擊采購等情況的發生。二是建立健全采購方式變更內部會商制度。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需變更采購方式的采購項目,由采購工作小組集體研究確定采購方式,經組織專家論證提出意見,由采購單位、局政采辦和財務司聯合簽署會商意見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財政部審批。三是建立健全批量采購報送報批制度。各單位按每月或每季批量采購品目及時向財務司報送計劃,嚴格按核定的指標額度進行采購。
第三,強化采購流程,提高采購效率。國家統計局對采購工作從嚴把關、強化管理、全程跟蹤。一是加強政府采購合同規范管理,堅持采購合同“誰采購、誰簽署”的原則,強化法律顧問審核把關,由相關單位聯合審簽后留存備案。二是強化協調配合,明確各單位職責分工,嚴格審核把關技術需求、資產配置標準和數量以及預算計劃、入賬手續和采購有效憑證等,有效杜絕無預算采購、重復采購、盲目采購的現象發生。三是加強全流程管理,采購項目的審批、申請、委托、經費審核、合同簽署、資金支付等一系列采購流程均在OA辦公系統運行,確保管理程序更加嚴謹、操作更加規范、責任更加明確、采購效率更加高效。
第四,加強政策宣傳,提高政采意識。為確保政策法規和有關制度的落實,國家統計局采取多種方式向全局干部廣泛宣傳政府采購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及執行要求。督促大家認真學習政府采購的新規定、落實新要求,確保各項采購制度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第五,服務重點工作,抓好重點項目。近年來國家統計局先后組織完成了第三次農業普查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等重大項目的采購。在相關采購活動中,設備數量多、資金量大,時間緊、要求高,且供應商參與數量多,社會各界十分關注。為此,該局政府采購部門積極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將重點采購項目列入局年度重點工作督辦事項,明確一名局領導全程指導管理,成立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并定期召開項目專題會,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積極推進項目實施進度。二是做好調研論證。通過聽取收集意見建議、組織專家論證、實地考察調研、專題研究等方式,做好項目可研性分析,積極向發改委申報,爭取項目批復和經費支持。三是強化責任落實。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確定技術需求。同時注重借鑒和吸收供應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見建議,確保項目需求合規合法。四是加強溝通協調。重大項目經費批復后,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及時與國采中心溝通并爭取工作上的支持。項目招標完成后,及時與采購單位溝通,提高項目執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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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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