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啟動代理機構專項檢查工作
深圳啟動代理機構專項檢查工作
該市財政局近日發布《關于開展2019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本報訊按照《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深圳市財政局決定于近期開展全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項檢查工作。此舉旨在全面了解2018年以來政府采購代理業務執行情況,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執業行為。
首先,代理機構進行自查。一是自查時間。自本通知發出之日7月15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二是自查單位包括2019年6月30日前在深圳市完成網上備案(登記)的社會采購代理機構(包括本地注冊及外地注冊本地執業的機構)。三是自查事項。各代理機構應對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開展自查,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將工商登記資料、機構名稱和地址信息、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資質證明文件、項目清單、員工情況、財務報表、規章制度等情況形成自查報告(含紙質件和電子版),報送至深圳市財政局(采購辦)。四是項目范圍包括:項目清單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開標的市本級政府集中采購項目。
其次,現場檢查。此次檢查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采用隨機抽簽確定被檢查對象,隨機安排執法人員,檢查名單和檢查結果將在“深圳市財政局”和“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公開。一是檢查時間。現場檢查時間為2019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具體時間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代理機構聯系人。二是檢查對象。本次現場檢查代理機構共計40家。三是檢查內容。2019年度深圳市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內容為: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情況(開標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社會采購代理機構評審現場及管理、人員配備、保證金退還情況等;三是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的經營狀況。四是其他事項。請各代理機構配合檢查小組開展現場檢查工作,安排專人負責,按時反饋自查情況;在接到檢查通知后,做好現場檢查準備工作,準備好項目清單(紙質件和電子版)以及項目檔案,并于檢查日提供3臺筆記本電腦(可讀光盤)供專家查詢信息和審閱評標錄像。
(深圳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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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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