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時俱進開展電子化招標
【來自實踐】
與時俱進開展電子化招標
■ 段艷華
2019年9月4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本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明確多方面措施促進政府采購領域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
其中在加快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內容中強調,要加快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行動,加快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實現在線發布采購公告、提供采購文件、提交投標(響應)文件、實行電子開標、評審。筆者所在單位2010年就對電子招標進行了探索和有益嘗試,同年自主開發了招標投標電子化平臺,并且不斷進行維護和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現結合這幾年的實踐談談電子招標工作的發展以及未來變化的趨勢。
電子化招標的政策梳理
2013年2月4日,為了規范電子招標投標活動,促進電子招標投標的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聯合制定了《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及相關附件。從宏觀背景上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就將信息化作為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內容,要求大幅提升信息化水平,推進信息網絡技術廣泛運用,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與傳統招投標相比,電子招標投標在提高采購透明度,節約資源和交易成本,利用技術手段解決弄虛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標、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等突出問題方面具有獨特優勢。為此,中央懲防體系規劃、工程專項治理工作,以及國務院關于做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均對完善電子招標投標制度,推行電子招標投標作出明確部署。該《辦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對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電子招標、電子投標、電子開標、評標和中標,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內容進行了規定。該辦法中對電子招標投標活動進行了定義,即為以數據電文形式,依托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標投標交易、公共服務和行政監督活動。
此外,2015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第十條就規定了“國家實行統一的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建設標準,推動利用信息網絡進行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國家從立法層面鼓勵開展電子化招標活動。全國多個地方的政府部門也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和成功經驗。
實踐中的意義
筆者所在單位2018年代理采購的某國家項目,經歷了半電子化到全流程電子化,其項目特點是包多、投標人數量多,達到上百家,進入2019年,這兩個特點更加突出,包的數量超過200個,潛在投標人數量有700多家,投標文件上千份,投標人分布全國各地。以往開展這些招標評標工作難以避免地出現工作強度大、工作周期長,以及有可能伴隨出現的失誤和差錯等問題。從采購人角度來說缺少監督審核的手段,難以實現全流程監管。從投標人角度來說,必然要經歷購買標書、投標、開標以及等待的過程。
對此,筆者所在單位針對這一項目進行了電子化招投標的嘗試工作,并很大程度上透明了監督,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投標人不必再翻山越嶺地奔波,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費用,經粗略估計,每家至少可節省8000元以上的費用。整個招標評標過程高效且高度透明,采購人可以很方便地開展全過程監督,為加強廉政工作提供了強大的信息支撐。同時,因為電子化流程的可視程度高,采購人隨時可以掌握工作進度,便于開展進一步的采購活動,為部分項目的調整提供了有效的解決手段。
這次積極的探索和嘗試得到了普遍肯定,也為今后完善和提高電子化程度提供了大量的一手資料。經過分析整理,筆者認為開展電子化招標評標工作有這樣幾方面的意義:
一是投標人——節約成本,高效便捷。采用傳統的紙質版投標方式時,投標人要拖著沉重的行李箱跑來跑去,而且投標人一般都是投多個包,按照“1正4副”的要求,他們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不少的費用來打印并裝訂文件。運用電子化招投標系統時,投標人通過系統就可以完成標書的購買、投標文件的遞交等工作,同時可以節約差旅、紙張、裝訂等大量費用。
二是采購人——有效監控,便于管理。采用電子化方式,采購人可以大幅減少招標全過程的工作量,便于快速準確地做出數據整理和分析,便于采購人全面掌握招標信息和結果,便于招投標資料的保存和查閱。通過大數據平臺進行信息處理,管理供應商庫,對于發現的問題可以更加直觀地進行原因分析和查找,解決問題更加及時高效。搭建的電子化平臺不僅可以實現上述功能,還可以通過技術手段保證政府采購具有平穩的延續性,當需要局部調整時只要錄入新的技術需求、價格等信息就可以生成微調后的招標文件,維持政府采購的平穩有序開展。
三是評審專家——快速直觀、公平公正。專家在評審時根據系統直接得出分數,結果一目了然,省略了大量的重復計算和費時費力的討論甚至是爭論,每名專家可以在很短時間內作出判斷并給出最終結果,極大地提高了評審的效率和正確率。透明的過程可以有效減少人為干預,從而減少事后的投訴率。
四是采購代理機構——省時省力、準確高效。傳統的招標評標過程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數據錄入時擔心錄入錯誤,結果越擔心越出錯,反復檢查,效率低下,準確率不高。電子化以后極大地節省了人、財、物成本,數據錄入的準確率大大提高。
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大家工作習慣的轉換要及時,要從以往習慣于紙質化招標評標轉變到無紙化的電子化招標評標,及時備齊所需的電子設備,熟悉招標投標系統的操作和使用,同時要注意日常的數據維護,提前做好參與投標的各項準備工作。
目前的電子化招標評標還沒有覆蓋所有招標的項目,傳統方式還會在一定時期和范圍內繼續沿用,這需要在政策制定和調整中予以規范。
隨著信息技術的運用,給監管內容和監管方式也帶來了新的變化和挑戰,這需要系統開發人員和使用部門及時和采購人進行溝通,按照相關紀檢監察工作要求和標準,進一步細化監管環節的有效監督,充分體現便于監管和隨時監管的思路,從而實現所有環節和要素的全流程、全方位監管機制,切實防止違規現象,避免滋生腐敗問題。
總之,招標評標工作的電子化趨勢已經開啟,并將不斷完善和規范,只有加強對政策的研究和把握,以及提前開展探索和嘗試,才能更好地發揮采購代理機構的作用,為采購人開展政府采購工作提供強大的助力。
(作者單位:中機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