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大考核”壓實優化政采營商環境政策落地
《廣西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政府采購指標實施方案》日前印發
以“五大考核”壓實優化政采營商環境政策落地
本報訊記者袁瑞娟報道按照2019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活動部署,對標世行標準和國家營商環境評價辦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廣西財政廳日前印發《廣西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政府采購指標實施方案》,明確了考核的責任單位和配合單位,并制定出任務分解表,明確了責任人、實施主體和完成時限等具體措施,出臺“五大考核”措施,確保政府采購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到位。
“五大考核”措施中,一是考核電子采購平臺建設。自治區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快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行動,積極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和電子賣場建設,建立健全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逐步實現全區范圍內的互聯互通,推動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數據共享,提升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便利程度。二是考核優化采購辦事程序。各采購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遵守并優化采購流程。從發布招標公告到采購評審結束,對采購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具體要求,明確采購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不能增加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的負擔,能夠減免的材料一律減免。三是考核強化采購活動執行。各采購單位要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間確認采購結果和簽訂采購合同。明確了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確認采購結果的時間、采購合同簽訂的時間、發布中標結果的時間及采購合同簽訂的禁止性內容。四是考核采購合同管理。各采購單位應當加強采購合同管理,通過合同正確表達意愿,妥善履行義務,督促中標(成交)供應商嚴格履行合同。要降低政府采購供應商的交易成本,并按時將采購合同通過委托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五是考核資金支付和驗收貨物。各采購單位要按照采購文件約定的時間支付合同款,并對采購物品進行履約驗收,對采購合同付款時間、履約驗收作出了具體規定。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為由延遲付款,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
此外,廣西財政廳還要求配合單位要按月、季度、年度向牽頭單位廣西財政廳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并由牽頭單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自治區發改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確保政府采購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持續推進。
據悉,為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廣西財政廳近期全文轉發了財政部出臺的《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要求區直各單位、各市、縣財政部門嚴格執行,并提出了四點具體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限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二是對照清理問題,如期完成清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全面清理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有關清理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三是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四是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實到位,確保財政部優化營商環境政府采購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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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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