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嚴管政采網上商城
【業(yè)內動態(tài)】
四川南充:嚴管政采網上商城
■ 本報記者 吳敏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財政局制定了《南充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对囆修k法》明確了網上商城商品和價格管理,網上商城采購管理,網上商城供應商入圍管理,網上商城監(jiān)督管理等管理措施。為網上商城采購立規(guī)矩。
規(guī)范商品和價格管理
《試行辦法》顯示,南充市網上商城實行品目目錄制。網上商城品目目錄由南充市財政局根據(jù)采購人采購需求,本著“標準通用、市場可買、貨源充足”的原則確定并公布。網上商城品目目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南充市財政局根據(jù)采購人采購需求和管理需要適時進行調整。
目前南充市網上商城貨物類項目包括:服務器、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平板式微型計算機、路由器、交換設備、打印設備、掃描儀、計算機軟件、復印機、投影儀、多功能一體機、照相機及器材、碎紙機、空調機、傳真通信設備、普通電視設備、通用攝像機、顯示設備、家具用具、復印紙、墨盒、硒鼓、辦公用品、米、面、油、桶裝水、電梯、乘用車和客車等。
《試行辦法》規(guī)定,網上商城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負責維護商品信息,網上商城商品必須是供應商市場公開在售的商品,并且嚴格執(zhí)行國家最新節(jié)能產品和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標準。供應商在網上商城系統(tǒng)提供的商品應面向所有在南充市政府電子采購平臺注冊的政府采購用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商品或實行區(qū)域限制。供應商應承諾商城商品在南充市范圍內價格統(tǒng)一,不得有地區(qū)差異。采購人采購網上商城商品價格應符合當?shù)匦姓聵I(yè)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配置標準。供應商對網上商城商品價格采用系統(tǒng)自動推送調整,但不得高于其同期官網報價。
明確采購“上限”
《試行辦法》明確,網上商城品目目錄內的商品(電梯、乘用車、客車除外),單項或批量政府采購預算市級、縣(市、區(qū))10萬元以下的,原則上實行網上商城直接采購;單項或批量政府采購預算市級、縣(市、區(qū))10萬元(含10萬元)至50萬元以下的,原則上實行網上商城競價采購。電梯、乘用車和客車,單項或批量政府采購預算市級、縣(市、區(qū))20萬元以下的,原則上實行網上商城直接采購;單項或批量政府采購預算市級、縣(市、區(qū))20萬元(含20萬元)至50萬元以下的,實行網上商城競價采購。
《試行辦法》特別強調,各預算單位在網上商城直接采購年累計金額不得超過50萬元,網上商城競價采購年累計金額不得超過100萬元。
納入網上商城品目目錄的商品不能滿足采購人需求,采購人可以自行組織采購。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的,采購人需將在實體店購買商品價格、數(shù)量以及驗收資料等在單位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應將公示結果由單位財務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報采購人所在財政監(jiān)管部門進行備案。
供應商實行準入制
南充市網上商城供應商實行準入制,由該市財政局按照準入條件和規(guī)則審核并確定入圍供應商。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南充市財政局正在公開征集供應商。
據(jù)了解,南充市網上商城供應商準入條件和規(guī)則有10項。包括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供應商銷售產品的電子商務平臺須具有與南充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平臺進行系統(tǒng)對接的能力;推送商品應符合國家“三包”政策;供應商自收到網上商城訂單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配送;支持貨到付款、公務卡結算、銀行轉賬等多種可選擇的支付方式,支持15天賬期,支持開具稅務發(fā)票;具有完善的物流管理體系,支持送貨到門的服務,在網上商城系統(tǒng)提供的商品應免費送到政府采購用戶指定地點,電器設備及家具用具等商品應提供免費上門安裝、調試等服務;乘用車和客車還應提供試乘試駕服務。同時,供應商還應明確南充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具體業(yè)務聯(lián)系人、電話、在線客服等信息,并在南充市財政局備案,若人員發(fā)生變動,應及時向南充市財政局反饋。此外,供應商須承諾向平臺公司提供其銷售產品的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同周期產品交易數(shù)據(j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南充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品目產品),協(xié)助建立政府采購商品價格數(shù)據(jù)庫。
有考核促監(jiān)管
不難發(fā)現(xiàn),南充市對網上商城進行嚴格的監(jiān)督管理,包括對采購人、供應商以及商城的商品、價格和服務等的管理。如果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商品超過45日只有一家供應商提供的,南充市財政局將對該品牌或該型號商品進行下架處理。
《試行辦法》指出,采購人應按照合同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按時將網上商城采購貨款支付給成交供貨商,逾期未支付將禁止采購人進行網上商城采購。若采購人因特殊情況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供應商支付貨款,采購人、供應商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可以延期進行付款,但最長不得超過15天。采購人不得向網上商城供應商提出超出合同范圍的不合理要求,不得無故不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或不履行采購合同,否則將禁止在網上商城采購。
記者從《試行辦法》了解到,南充市財政局將不定期對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價格、履約服務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將結果反饋給當?shù)刎斦块T。對于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所在地財政部門應依法予以處理:提供的商品與訂單信息不一致的,責令改正,給予書面通報;受到采購人投訴(包括商品及供貨服務)累計兩次且查證屬實的,給予書面通報;提供給網上商城的商品非原廠原裝、全新正品的,采購人所在地財政部門經核實后報南充市財政局,南充市財政局將取消其網上商城供應商資格;無正當理由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或者拒不履行合同的,采購人所在地財政部門經核實后報南充市財政局,南充市財政局取消其網上商城供應商資格;發(fā)生其他違規(guī)或違約情況的,視情節(jié)輕重依法進行處理。
《試行辦法》鼓勵供應商對價格及其他情況進行互相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可向南充市財政局進行舉報,情況屬實的,對相關供應商依法進行處理。供應商不得向采購人或其他經辦人進行商業(yè)賄賂,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網上商城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網上商城采購過程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投訴。
《試行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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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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