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大數據推動政府采購高質量發展
運用大數據推動政府采購高質量發展
■ 舒亞琦
2019年12月5日-6日召開的全國政府采購改革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級財政部門、采購單位和集中采購機構以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為支撐、以推進采購代理機構和專家業務轉型為突破,加快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12月10日,財政部頒布《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明確財政部門的信息發布責任,突出網絡公開主渠道作用。大數據能夠完整準確地反映經濟社會的客觀情況,提升政府采購的透明度和決策的科學性。同時,政府采購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數據交易記錄,將成為政府部門未來重要的數字資產。對大數據進行深度挖掘,有助于政府通過數字化平臺建立風險識別、監控和預警機制,營造公平競爭、高效運轉的市場環境,提升政府部門的公共服務與決策能力。
大數據在政府采購中有廣泛的應用前景
當前,各地政府已開始積極探索和運用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等新興科技,搭建政府采購數字化平臺。例如,浙江省財政廳和阿里巴巴集團共同籌建成立浙江政府采購云平臺。2018年,浙江全省通過政采云平臺完成的政府采購總規模達1483.57億元,占全省政府采購總額的90%以上。政采云平臺能夠利用大數據刻畫供應商、專家和代理機構的誠信畫像,提前預估交易風險;利用誠信評價體系對供應商進行實時評分,設置紅黑榜公示供應商誠實守信和違規違約行為,對供應商的違規行為進行警告、刪除、賬號限權和凍結賬號等不同程度的處罰,實現事前提醒、事中預警和事后分析全流程監控的功能。政采云平臺采用自動成交的規則,以增加政府采購行為的透明度,即系統對所有在規定時間內參與報價的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按照報價從低到高排序,選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自動成交。重慶市財政局順應“互聯網+政府采購”大趨勢,以大數據和云計算等技術作為支撐搭建重慶市政府采購云平臺·服務超市。其旨在打造采購人、供應商、平臺三方協作發展的新模式,可在線完成談判采購、詢價采購、競價采購和直接采購,有助于各采購單位規范采購流程、節約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現行政府采購制度不能完全適應大數據時代的要求
首先,數字化平臺發展運營缺乏法律保障,法律制度和監管機制不完善。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由于其公益屬性和集中競價采購的特殊性,不能適用《電子商務法》,同時《政府采購法》中的政府采購當事人未包含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運營商,導致平臺運營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其次,數據信息披露渠道不健全,透明度有待提升。部分省市通過獨立的政府采購信息平臺發布消息;個別單位不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開信息,只在本地區和本行業發布,導致數據資源難以在全國范圍內互通共享。再次,政府采購信用體系大數據平臺有待構建。目前政府采購中,對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和評審專家缺乏歷史信用行為數據的積累和有效統一的信用評價體系,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同時,對政府采購行為的監管力度不足,失信成本較低。最后,熟練運用大數據的專業采購人才匱乏,缺乏績效評價機制。
深化大數據應用,積極推動政采高質量發展
一是完善數字化平臺的法律保障制度,推動政府采購廉潔高效。由于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不僅是電子政務平臺,還是電商平臺,應結合《電子商務法》的有關規定,出臺法律法規,明確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的職能。結合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技術的現代政府采購模式,應步步留痕、實時監督,以精準化的監管促進政府采購的廉潔高效、陽光透明。同時,還應加快完成《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制度的修訂完善,對于與其他法律存在監管主體重疊和監管職責交叉的問題,明晰界定行政監管權的劃分。
二是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目前,部分省市建立了其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但不同平臺間存在著“數據壁壘”“數據孤島”現象。全國性的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有利于整合數據資源,實現信息對稱,促進市場公平和充分競爭。通過在全國統一平臺上公開采購方需求和供應商資質等相關信息,也有利于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此外,平臺數據庫中同類商品或服務的參數技術指標和價格可進行在線對比,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購商品和服務的性價比。
三是運用大數據征信構建信用評價體系,規范政府采購行為。誠實守信是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構建政府采購信用評價體系、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助于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信用風險防范能力,營造政府采購誠信環境。建議運用大數據征信建立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平臺,實現與司法、銀行等部門的信用信息共享。政府應廣泛開展誠信教育,擴大政府采購守信行為的示范效應;在政府采購數字化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公示采購主體嚴重失信行為,起到預防和懲戒的作用。
四是培養大數據時代采購專門人才,建立合理的績效評價機制。培養能夠運用深度學習算法、對政府采購交易大數據進行挖掘的專門人才,從事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的開發和運營,通過歷史交易行為預估信用風險。建立合理全面的績效評價機制,提升政府采購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五是共享政府間大數據資源,充分運用數據資產。為順應“互聯網+政務”的大趨勢,響應“全國一張網”的號召,應打破信息的地區封鎖和部門分割,實現稅務、銀行、財政、司法等部門間數據的共享和信息的交換,建立多維度的全國數據庫,挖掘數據資產的潛在價值。通過整合政府采購供應商、代理機構、采購人和評審專家的誠信記錄,利用大數據技術提前預估交易風險,政府部門可提高決策效率,降低監管成本,更好地促進采購主體有效履職盡責。
(作者單位: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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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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