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采購叫特事特辦
【來自實踐】
有一種采購叫特事特辦
■ 蔣守華
緊急采購,延期采購,開啟綠色通道......為了防控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山東省濰坊市財政局采取了一系列舉措,詮釋了什么叫做政府采購中的特事特辦。
濰坊市財政局及時做好疫情防控物資采購保駕護航工作,以前瞻性和及時性的工作態度投入到疫情防控戰斗中。
及早發布防控物資采購政策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啟動伊始,在上級財政部門尚未發布疫情防控物資采購政策情況下,濰坊市財政局便前瞻性地在第一時間里印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物資采購工作的通知》(濰財采〔2020〕12號),將疫情防控物資采購列為緊急采購事項,明確可由相關部門自行組織采購,無需執行政府采購流程,為相關部門單位及時快速地采購疫情防控物資提供了政策支撐。
開啟綠色通道確保采購質量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和《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啟疫情防控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采購綠色通道的通知》(魯財采〔2020〕2號)下發后,濰坊市財政局第一時間對上述通知進行了轉發。要求相關部門單位啟用綠色通道,及時快速采購防控物資的同時,要確保證采購質量,及時整理補齊采購檔案材料,經得起各方面監督檢查。
落實防控措施減少政府采購活動
濰坊市財政局積極落實《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間開展政府采購現場開評標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魯財采〔2020〕3號),要求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妥善處理疫情流行期間的常規政府采購項目,能暫停或延期的項目,要及時發布暫停或延期公告,最大可能減少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能暫停或延期的項目,要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好開評標現場管理組織工作。
(作者單位:山東省濰坊市財政局)
小編有話說
緊急采購有何不一樣
“共歡新故歲,迎送一宵中。”在剛剛過去的這段時間,每位中國人都經歷了不平凡的假期。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并非可靠一己之力,而需要眾人拾柴。元月26日(大年初二),政府采購也行動了起來,財政部發布了《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 ),其中要求,各采購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緊急采購內控機制,在確保采購時效的同時,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采購質量。這同時也拋出了兩個實務問題:何為緊急采購?緊急采購有何特殊要求?
對此,小編查閱了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關于“緊急”這一字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以下簡稱“74號令”)均有提到。《政府采購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對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法。74號令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明確指出,非采購人所能預見的原因或者非采購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采購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雖有涉及,但是關于“緊急采購”這一概念卻沒有明確定義,對于怎樣實施緊急采購,也沒有細致規定。
據了解,實踐中關于緊急采購的界定和實施有著一定的答案,小編也將結合本次關于防控疫情的采購工作,為讀者解答緊急采購背后的故事。同時預祝讀者們在新的一年里,幸福安康,“百毒不侵”,也希望大家眾志成城,打贏這場疫情防控戰役。
(文字/楊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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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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