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監督管理制度有九個方面的內容應當給予關注
【聚焦《政府采購法》修訂之“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和監督管理”】
關于監督管理制度有九個方面的內容應當給予關注
現行《政府采購法》的監督和監管制度,是以程序控制和集中采購為中心設立的,所以在監督檢查部分的大量篇幅規定都是關于監管部門如何監管集中采購機構的內容。實行政府采購的績效導向后,這一部分內容應當進行重大調整。我認為主要應關注九個方面的內容,它們應當包括營商環境與政務服務、信息公開、誠信管理、依法履職、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審計監督、監察監督以及公眾監督。
關于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問題,世界銀行擬于2020年起將公共采購引入營商環境指標體系。但世行的指標主要是工程項目,特別是市政工程項目為主。它的公共采購指標評價涵蓋采購的全過程,同時包含供應商對政府采購全流程的體驗。從一定意義上說,它是一套依托用戶體驗的評價體系。關于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制度設計,要考慮利益相關人的體驗和需求對既有制度進行調整、修訂和更新。所以,優化營商環境和監管的“優化”,是對相關行政措施進行調整和更新。
關于行政監督、審計監督、監察監督以及公眾監督的內容,應當根據績效考核的要求進行設置。這些機構過去對績效監督經驗可能不足,需要專門設計一些制度。
(本文由本報記者昝妍根據《政府采購法》修訂研究項目負責人,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原《政府采購法》起草顧問小組成員,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政府研究所所長于安在《政府采購法》修訂研討會上的發言整理而成)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