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煒:3G網絡服務招標難嗎?(下)
難點一:如何治本又治標
在治標方面,正因投標人數量有限,各運營商作為集團運營內部結構相當復雜,總公司、子公司資質、功能各不相同,分公司接受總公司授權的流程時間相當長,作為項目負責人在制作標書時應對各運營商資質狀況有所了解,在制定投標人條件時即考慮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更應做好開標前期的準備工作,在答疑會上做好招標文件的解讀,強調投標時必須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及有可能忽視的采購需求,盡可能保證所有投標人均為有效投標人。
在治本方面,第一,如果是包含設備采購與通信服務的綜合性項目,可考慮允許運營商授權使用其3G網絡的經銷商也參與投標,經銷商在通信服務上的弱勢或許可通過設備采購、項目集成的優勢來淡化,但這么做存在的風險是某家運營商一家獨大,找兩家經銷商來陪練,從而失去政府采購的意義。
因此,確定合理的采購要求正是治本的第二個方面,而這也是面臨的難點二。
難點二:如何得到充分競爭
如案例一中,對3G網絡的需求基于日常辦公使用、突發事件視頻會議及將來的視頻實時監控處置時數據、語音、視頻等業務的傳送需要,速度要求并不突出,因此不論從網絡速度,還是從終端上網卡接口要求,采購需求均沒有對于3G制式的限制。
可見有些采購需求還是可以與采購人溝通修改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的確存在很多需求即是項目建設目標的情況,不可能降低要求以保證所有運營商都能參與。
正如上述案例二,需求中即明確租用專線的3G網絡制式,限制投標運營商,首先要確認采購需求能否讓兩家形成競爭態勢的運營商都有能力參與投標,如果只有一家,就是急需避免的狀況;其次,應結合除3G網絡使用外的其他采購需求,確認該部分網絡服務的比重,考慮被運營商授權的經銷商是否有實力參與競爭。
因此,采購需求從根本上說確定的是門檻,而確定中標單位的依據是評分標準,評分標準的制定正是要面臨的難點三。
難點三:如何減少主觀因素
涉及3G網絡服務的評標,不可能像硬件設備一樣展示樣機,也不可能像軟件設計一樣演示系統原型,組織人力或邀請第三方進行實測的可操作性也不大,只能以書面的理想化數據作為評分依據。
因此,應盡量以能夠量化的,已獲得公認的數據作為評分點。并且,需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控制這些因素在評分標準中所占的比重。例如案例一中,上下行速率和網絡覆蓋狀況都作為了評分點,但是考核更多的是項目整體設計方案包括系統與通信網絡的安全互聯,如果像在案例二中已經對制式列入采購需求,這些因素就不能再出現在評分標準中。
此外,評分標準的加分項是用于體現政府采購對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的支持,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設置分值,所以任何一項加分必須以投標人提供的確切書面證明作為依據。
案例一中,某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提供了人民網上發表的名為《我擁有TD-SCDMA自主知識產權不容置疑》的文章,試圖以此作為自主創新產品的加分依據,但是經評標委員會認定,不能提供自主創新認證證書,僅憑報道甚至都知道的事實,是無法給該投標人加分的。
因而在實際操作中,政府采購對于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支持最終沒有依據可以參考,不能體現在評分標準中。
綜上所述,所有難點都不是獨立存在的,對每個問題的解決方案也不是獨立的,而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協調。解決方案并不完美,只是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依據下作出的妥協。
針對這類項目,筆者提出兩個最困惑的問題:第一,在只有兩家運營商可以角逐的需求下,如何在必須有三家及以上有效投標人才能開展招標活動的法律規定下開展政府采購工作。第二,在缺乏權威第三方認證的條件下,如何體現政府采購對不同行業內不具備自主創新產品證書的自主研發產品的支持。
事實上,三種3G制式的并存,正是運營商在不同行業不同領域進行業務的差異化競爭產生的結果,希望政府采購的存在能夠對這個行業的技術進步,以及對各自結合中國各行業需求積極開展自主創新起到良好的推動作用。(作者單位:無錫市政府采購中心)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