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采購指南》6.1修訂版(六)
聯合國《采購指南》6.1修訂版(六)
2.4 采購官員
采購官員是聯合國項目事務署負責執行采購程序的人員。在大型業務單位,采購活動由專門的采購人員進行,而在較小的辦事處,只要有相關知識和經驗,這些活動可以由其他人員進行。
采購官員在采購過程中的責任:在審查采購計劃后,與項目經理合作確定采購策略;審查需求定義,并從采購的角度確保這些定義是適當的;領導采購流程和市場調查(如適用);準備招標文件,管理招標過程;執行和協助對提交的材料進行評估(如果被任命為評估小組成員);準備授標建議,并向合同和財產委員會(CPC)提交案例(如適用);在聯合國項目事務署輸入和更新供應商信息;在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編制合同和創建采購訂單;在收到適當文件后,在聯合國項目事務署準備付款請求;履行合同管理職責,支持項目經理/申請人。
聯合國項目事務署所有采購官員必須在規定的完成時間內完成項目廳采購培訓戰略中為這一角色設計的必修課程。
2.5 采購授權
根據聯合國項目事務署財務細則第117.01(c)條,“(a)首席采購干事[...]應為每個業務單位指定一名或多名采購活動負責人,并應確定負責人的權力和責任”。按照財務細則的規定,執行職務的官員是“以書面形式被授權的,為特定目的使用聯合國項目事務署資金,并為此接受問責的人員”。聯合國項目事務署所有被稱為采購授權(PA)的人員必須持有采購授權(DOA)書。在本《采購指南》中,被聯合國項目事務署正式授予采購權力的人員據 此也就被賦予了采購權力,將其稱為采購授權。
聯合國項目事務署所有采購當局都必須在規定的完成時間內完成項目廳采購培訓戰略中為這一角色設計的必修課程。
2.5.1 采購授權的職責
采購授權(PA)人員必須以最大的謹慎、效率、公平和工作的態度,在其指定的授權(DOA)下履行職責。他們負責:批準采購授權主表(見下文第2.5.2節授權(DOA))中確定的與指定授權(DOA)級別對應的采購活動,確保在做出任何承諾之前:采購活動嚴格遵守項目廳財務報告準則、業務大綱(OI)關于采購程序的規定、《采購指南》和其他相關的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立法文書;或在聯合國項目事務署批準采購程序時,遵守聯合國項目事務署合作伙伴的采購程序或資金來源;有足夠的用于兌現承諾的資金;采購活動符合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的最佳利益。承擔《采購指南》規定的其他控制職能。除非授權(DOA)表中列出了控制功能,否則采購授權(PA)可以執行任何此類功能,而不考慮授權(DOA)的級別和估計的合同價值,例如縮短招標時間、批準評估小組或指定開標小組;根據其授權(DOA)和《采購指南》的規定提供報告;采購授權(PA)人員也可以作為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工程合同中的雇主。
2.5.2 授權(DOA)
根據采購框架的財務條例和細則(FRR)以及業務指南(OD),采購授權(PA)應由執行首席采購官(ECPO)或執行首席采購官授權的采購組(PG)干事指定。授權(DOA)下放給個人,而不是下放給職能部門,并分配給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的具體項目或業務單位。因此,所有代職[例如主管官員(OIC)]個人都必須獲得適當的授權,以便能夠行使這項權力,直到現任官員恢復其職能為止。只有在授權(DOA)信函中授權的情況下,授權(DOA)才能被轉授。
2.5.2.1 累計金額
對過去12個月內為同一項目或目的授予同一供應商的合同或一系列合同,包括其修訂,在確定結算所需授權(DOA)級別時,必須考慮累計金額。
在這種情形下,“同一項目”是指同一個聯合國項目事務署的項目;“同一目的”是指將合同或一系列合同授予同一供應商,包括對其工程合同的修改和變更或裁定的索賠,是由單一招標過程產生的。因此,由同一招標過程產生的任何合同或一系列合同、采購訂單或工程合同的修改和變更或裁定索賠的金額,無論對哪一個項目或業務單位,都是出于相同的目的,并且必須進行累積以確定相關的采購授權(PA)。確定累計金額的重要說明:進一步用于正式招標方法的合同金額應分別與進一步用于正式招標方法例外情況的合同金額進行分別合計。事后、追溯和修訂的金額累計沒有時間限制。發生意外的情況下,當一項裁定已經獲批(見第10.1.1節)時,僅應考慮合同金額(無意外情況發生),除非已使用了部分應對意外事件發生的金額,在這種情況下還應計算該金額。當已形成一攬子采購協議(BPA)(見第11.5節)時,僅應考慮根據一攬子采購協議通過采購訂單達成的合同金額。對于針對長期協議(LTA)的框架采購訂單及其修訂(見第11.4.6節),不適用累計金額原則,這時根據其單獨金額,由正確授權(DOA)級別的采購授權(PA)人員批準。
(未完待續,本文由財政部國庫司翻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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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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