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網上超市開設特色“店鋪”
【聚焦網上商城】
重慶網上超市開設特色“店鋪”
品牌旗艦店及專賣店“走進”網上貨物超市
本報訊記者吳敏報道近日,重慶市政府采購網掛出《關于云平臺網上貨物超市開設品牌旗艦店及專賣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指出,貨物超市將開設品牌旗艦店及專賣店。
據了解,為提升政府采購云平臺網上貨物超市商品質量,構建良好交易生態,優化采購單位體驗,根據工作需要,重慶市貨物超市將開設品牌旗艦店及專賣店。
《通知》明確了店鋪定義和店鋪權益。品牌旗艦店是指執行貨物超市所有地域區劃并具有品牌旗艦店標識、權益及旗艦店名稱的店鋪。品牌專營店是指執行貨物超市部分地域區劃并具有品牌專營店標識、權益及專營店名稱的店鋪。店鋪權益是通過品牌制造商、廠商或品牌持有方的授權;品牌制造商、廠商或品牌持有方、供應商一方可在貨物超市開設品牌旗艦店或專賣店,執行授權范圍內商品的銷售及服務工作。
《通知》指出,開店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即可申請在貨物超市開設品牌旗艦店或專賣店:一是品牌商品的(商標)權利人(商標為R狀態);二是具備品牌(商標)權利人或其直屬執行機構出具的直接授權;具備品牌(商標)權利人委托具有授權能力公司(或機構)出具的二級授權。同時,開店一方需已入駐貨物超市,且僅能在其店鋪內銷售品牌(商標)權利人(或品牌授權機構)授權范圍內的品牌類目商品。此外,開店一方應當執行云平臺網上超市供應商征集入圍的要求,服從采購監管機構及市采購中心的管理。
但是,《通知》也提出了開店的其他要求:一是對同一品牌同一品類的商品僅接受唯一品牌(商標)權利人(或品牌授權機構)進行授權的開設申請。二是品牌(商標)權利人(或品牌授權機構)需協助開店供應商對其銷售商品進行渠道正貨承諾及相應售后服務。三是品牌旗艦店或專賣店的開設數量由各品牌(商標)權利人(或品牌授權機構)確定,貨物超市運營商可結合開設的實際情況及運營經驗,對開設數量進行指導。
在具體操作層面,《通知》也明確,品牌制造商、廠商或品牌持有方、供應商任何一方可與政采云公司洽談商務細節,了解品牌旗艦店或專賣店的相關權益、職責、申請流程,并及時加入釘釘群獲取申請材料模版;開店一方遞交相關申請材料至重慶市政府采購中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流轉至政采云平臺校對備案;政采云公司對通過校對備案的供應商進行下一步操作指導。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