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資金預付機制助推企業良性發展
【實務探討】
政府采購資金預付機制助推企業良性發展
■ 蔣守華
山東省財政廳于2020年3月30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支持企業發展有關事項通知》,明確要求在政府采購合同中建立資金預付制度,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
早在2019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財稅改革和財政工作”記者會上,財政部相關領導曾談及建立政府采購預付款保函制度, 即為更好地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允許和鼓勵采購人向供應商支付預付款。采購人向供應商支付預付款的,供應商需提供與預付款同等額度的擔保函,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山東省的政府采購預付款制度,未要求供應商提供保函,這樣做是否存在風險隱患?很多人對此存有疑慮。本文通過分析政府采購預付款的性質、特點,以及預付款的前提條件等因素,意在說明無保函情況下的預付款,既可減輕供應商財務成本和人力負擔,又能緩解資金壓力,提高履約能力,而且風險可控,無需過于擔憂。
預付款的概念
預付款是指政府采購合同生效后,在供應商具備合同履行條件情況下,采購人提前向供應商支付一定數量的款項,用于緩解供應商資金壓力或資金周轉困難,提高履約能力。
預付款的性質
一是屬于合同價款的一部分,具有清償性。合同履行完畢進行結算時,采購人只需向供應商支付預付款之外的價款。
二是屬于正常的交易規則,具有慣例性。“先付款后交貨”既是約定俗成的買賣規則,也是國際貿易的通用做法。現行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先交貨后付款”,只是出于防范財政資金風險,以行政行為為前提,以政府信用為擔保的強制性約定,本質上與正常的市場交易規則不同。
預付款的特點
預付款是一種支付手段,體現的是正常交易規則和政策支持。預付款不具有定金的擔保效力,即使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解除合同,預付款也應如數返還,不能以定金名義或違約究責理由不予退還。因合同解除(非供應商原因)給供應商造成損失的,供應商可通過合同其他約定或法律途徑解決。
預付款風險的可控性
預付款的前提條件是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與普通民事合同相比具有特殊性,這種特殊性決定了預付款風險可控。
政府采購合同具有更強的法定性和權威性。政府采購合同的本質是對法定政府采購程序的采購結果予以確認,招標采購文件和投標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現場承諾等內容,均是政府采購合同的組成部分,這些合同內容不因當事人的主觀意志而改變,因此,合同中的預付款約定具有很強的嚴肅性。
合同當事人之一的中標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中標供應商則是通過一系列政府采購程序選拔出來的(非采購人主觀確定),向信譽良好的中標供應商預付款,風險系數相對降低。
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采購人身份特殊。采購人是指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采購人所實施的政府采購,本質是代表納稅人行使采購權利并監督合同履行。采購人的這種公共性和公益性身份,使中標供應商收到預付款后,會高度重視合同履行,盡量減少違約情況發生。
預付款支付的注意事項
雖然預付款的風險性較低,但在具體實施環節上仍須科學把握,謹慎操作。
根據項目屬性合理確定預付款比例。對于成品類尤其是現貨充足的貨物合同,因合同履行及供貨質量具有較高的可操作性和保障性,可設定較高比例的預付款。對于加工制作或者市面上資源稀缺的貨物合同,為既保障供貨質量,又體現對供應商的政策支持,可設置中等比例的預付款。對于服務類合同,因主要是靠人力資源提供服務,服務質量需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把控,可適當降低預付款比例,但原則上不能低于10%。
根據實施條件確定預付款支付時間。合同簽訂后,采購人要全面考察了解供應商的合同履行準備情況。對于貨物類合同,主要考察供應商的備貨情況,能提供證明材料的,要對材料進行審查,不能提供證明材料的,可讓供應商提供相關承諾或說明。對于服務類合同,主要考察供應商的人力資源動員情況或擬提交成果的草擬情況。經考察確認供應商具備合同實施條件后,應抓緊時間向供應商支付預付款。
在合同中約定懲戒性條款。隨著誠信體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供應商對自身的商業信譽越來越重視。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的懲戒性條款,會提醒供應商重視預付款的性質和作用,督促其收到預付款后抓緊履約,并警示一旦失信將會受到嚴厲處罰。
(作者單位:山東省濰坊市財政局)
相關鏈接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支持企業發展有關事項通知》(魯財采〔2020〕14 號)
二、建立政府采購資金預付制度。各采購單位應當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于政府采購合同簽訂生效并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采購項目實施以人工投入為主的,可適當降低預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采購合同最高預付比例可達100%,切實增強供應商履約能力。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預付款從其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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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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