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力推PPP模式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
寧夏力推PPP模式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
自治區政府要求,政府投資新建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等項目原則上全部采用PPP 模式實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項目要優先采用PPP模式,充分利用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
本報訊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快規范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進一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當地經濟社會建設,擴大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緩解政府投資壓力,防范和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堅持新發展理念,遵循“規范運行、嚴格監管、公開透明、誠信履約”的原則,在嚴控債務風險的前提下,充分發掘PPP吸引撬動社會資本的潛在優勢,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從政府供給向合作供給、從單一投入向多元投入、從短期平衡向中長期平衡轉變。
《措施》明確,全區各級政府要在交通運輸、水利、生態環保、農業、教育、公共衛生、文化旅游、健康養老、老舊小區改造等重點領域推廣PPP模式,其中: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公路、城市供熱、供水等項目原則上要全部采用PPP模式實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項目要優先采用PPP模式,未按相關要求采用PPP模式運作的項目,原則上自治區本級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基金不予支持;有序推進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轉型為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
《措施》還對項目培育、審批流程、政策扶持、項目推介等提出明確要求。其中規定,自治區財政廳聯合發展改革委對全區擬實施的PPP項目進行篩選,建立自治區PPP項目儲備庫,指導PPP工作,通過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2個PPP信息平臺,強化PPP項目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各部門要建立PPP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對PPP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項目招標采購文件、PPP協議(合同)等相關文本按規定進行統一評審,加快辦理速度。自治區財政通過預算安排專項資金,撬動社會資本設立自治區本級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基金,支持包括PPP項目在內的區本級重大投資項目。引導中政企(寧夏)PPP基金和金融機構加大對PPP項目融資支持。制定PPP項目稅收優惠政策,優化投資環境。建立PPP項目聯動推介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寧夏經濟社會建設。健全PPP項目績效考核管理體系,實施獎優罰劣,對推進措施有力、效果明顯的有關部門及市、縣(區)通過“以獎代補”方式給予獎勵支持。
為確保相關項目依法依規實施,堅決杜絕新增隱性債務,《措施》還強調,推廣實施PPP項目要嚴格遵守中央關于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有關精神,堅決杜絕出現負面清單情形,嚴禁借PPP名義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對于違規舉債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健全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監測、風險預警和動態監管機制,對財政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超過10%的地區嚴禁新上PPP項目,對違反規定的地區采取約談、函詢、暫停入庫、限期整改等措施。
此外,《措施》還配發了PPP項目前期工作及審批流程、PPP模式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和PPP模式負面清單3個附件,以確保相關舉措加快落地。其中,PPP模式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五種常見PPP模式,分別從建設、運營及移交階段制定了稅收優惠政策,優化投資環境,吸收社會資本參與寧夏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建設。PPP模式負面清單主要從11個方面列舉了禁止采用PPP模式的情形,以“一看就懂、簡便易行”的方式,對國家依法依規推進PPP模式的落實和細化,旨在“糾偏、糾錯、糾風”,保障寧夏PPP模式規范、有序、健康發展,切實防范和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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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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