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采購監督科學化將成“十二五”主旋律
本報訊 記者袁瑞娟 通訊員陳江濤報道 “十二五”期間,廣西將繼續加強對政府采購預算(計劃)、標準配置、采購過程、履約等的全面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的監管水平。積極打造制度建設、信息建設、廉政建設、隊伍建設,實現采購管理的精細化、采購行為的規范化和采購監督的科學化。
這是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工作會上獲悉的。廣西財政廳黨組成員、自治區紀委駐財政廳紀檢組組長蘭麗萍出席了此次會議并提出了工作新目標。
蘭麗萍在會上強調說:“‘十二五’期間,自治區要以建立完善管理體系為核心,健全采購執行運作機制,堅持監督與懲罰并重,規范管理與操作機制,努力實現全區政府采購的跨越式發展。力爭‘十二五’時期政府采購年均增長21%,到2015年末,全區政府采購規模達到800億元。”為實現以上工作新目標,蘭麗萍要求廣西的政府采購工作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第一,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監管創新工作,實現監督檢查的常態化和制度化。進一步鞏固管采分離體制,建立健全以財政部門全流程監管為主導、以審計部門事后監督和監察部門黨風政風紀律監督為支撐的監管機制,構建程序嚴密、方法科學、過程透明、監管有效的運行機制,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和實現政府采購職能的全過程、全方位監管體系。同時,針對政府采購存在的問題及管理的薄弱環節開展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并形成工作常態。
第二,進一步提高日常監管的精細化水平。各市、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要以政府采購標書審核為切入點,切實加強對政府采購文件設置門檻、評分規則、定標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將政府采購風險防控前移,減少政府采購質疑與投訴。建立政府采購預算(計劃)與標書、標書與成交公告、公告與合同簽訂、履行等政府采購執行環節之間的鉤稽關系,加強合同的監督管理,實現政府采購計劃、標書、合同的全過程監督;確保政府采購預算(計劃)、預算控制價、中標價、合同價與結算價之間合法合理性。
第三,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監督管理。要通過細分政府采購評審專業、引入高素質人才充實專家庫、加強對專家的培訓,探索建立專家約談制度,加大對評委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切實加強對評審專家的管理,提升政府采購項目評審的專業性和規范性。
第四,進一步加強對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規范政府采購代理秩序。為此,各級財政部門一方面要聯合外部的審計、監察等部門加強對代理機構的監督考核工作,一方面還要整合財政內部的監督力量開展對代理機構的專項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代理機構堅決予以處罰,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第五,加大對供應商的誠信建設力度。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誠信供應商庫,將那些在投標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謀取中標的供應商、圍標、串標的供應商、中標后不按合同履約、惡意進行投訴的供應商等不良供應商逐出供應商庫。同時,要加強輿論監督,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第六,要加強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的監管力度。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力措施加以解決。如:采取完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管理辦法與具體操作流程、引進競爭機制、采取網上二次競價、積極探索批量集中采購等措施,充分發揮集中采購的規模優勢,探索開展區域聯合招標、招標結果區域共享工作機制,建立全區統一的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監督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政府采購的規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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