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機構怎么競爭?財政部“劃出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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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機構怎么競爭?財政部“劃出賽道”
財政部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時表示,將建立集中采購機構競爭機制,按“同城-區域-全國”逐步擴大競爭范圍
本報訊記者樂佳超報道近日,財政部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時透露了集中采購機構競爭的“賽道”設計思路:集中采購機構將按照“同城-區域-全國”逐步擴大競爭范圍,先在協議供貨、定點采購、電子賣場等領域放開競爭,逐步擴展至項目采購,并探索通用產品和服務區域統一采購定價。
根據這份《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331號建議的答復》,為提高集中采購效益效能,發揮集中采購規模優勢,財政部將結合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從三方面推進集中采購工作。一是建立集中采購機構競爭機制。全國范圍內采購人可不受行政級次、地區和部門的限制,自主選擇集中采購機構。按照“同城-區域-全國”逐步擴大競爭范圍,同時,加快制定統一的技術標準、業務標準和交易規則,為采購人跨部門跨地區使用電子交易系統提供技術和標準保障,推動建立專業高效、服務優質、競爭有序的集中采購機構競爭機制。二是積極推進采購人聯合采購。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部門的采購人自愿聯合,將有共性需求的產品和服務統一委托一家采購代理機構進行集中帶量采購,提高采購績效,降低采購成本。三是特殊采購需求產品實現集中采購。財政部將會同衛生健康部門按疫苗管理法有關疫苗集中招標或統一談判工作的規定,指導中央集采機構開展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集中采購工作。其他有特殊采購需求的產品,將根據工作需要,逐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或制發專門規定,進行全國或省域統一采購,提高集中采購效益效能。
據了解,財政部是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鄭堅江提出的關于政府采購汽車、家電、辦公用品等標準化程度高的產品上移采購執行權限的建議時透露上述信息的。此外,財政部在答復中還介紹,為進一步完善集中采購執行機制,提升服務質量,降低集中采購價格,財政部指導中央集中采購機構積極開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批量集中采購工作。將中央預算單位日常工作中采購量較大的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空調機等辦公設備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并根據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制訂統一的采購需求,著力發揮規模效應,提高采購效率。據統計,中央單位批量集中采購產品價格低于主流電商價格15%以上,空調機、復印機等品目低于主流電商價格30%以上,有效節約了財政資金。二是建立協議供貨、批量集中采購價格聯動機制。為了進一步規范小額零星采購活動,控制協議供貨價格,提升小額零星采購的便利性,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等產品隨批量集中采購一并確定產品型號,價格與批量集中采購中標、成交價格聯動,進一步發揮集中采購價格優勢,在提升小額零星采購便利性的同時,控制采購價格。三是規范集中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要求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加強需求論證和社會參與,科學合理的確定采購需求,嚴格規范開展集中采購項目履約驗收,
對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每一項技術、服務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確認,倒逼供應商重視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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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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