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新目錄強化電子化采購要求
貴州新目錄強化電子化采購要求
本報訊記者吳敏報道近日,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2021年版)》(以下簡稱《目錄》),明確要求各市(州)應加快本地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建設,著力推進通用類貨物服務電子化采購,完善電子反拍、網上直采、在線詢價等簡易采購程序,但相關項目通過電子賣場進行采購的,相同品目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0萬元。
《目錄》列出2021年的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共30項,包含計算機設備、輸出設備、打印設備等23項貨物類項目,以及互聯網接入服務、云計算服務、物業管理服務等7項服務類項目。
在分散采購限額標準方面,《目錄》明確貨物和服務類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工程類為60萬元。在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方面,貨物和服務類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工程類按照國家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執行。對于分散采購限額標準60萬元以上(含60萬元),國家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標準以下的政府采購工程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項目,可采用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目錄》強調了實施要求,明確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應委托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未設立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地區,可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擇優委托其他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采購人有權自行選擇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屬于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門或系統統一配置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類專用項目,應實行部門集中采購,由各省直單位按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報省財政廳備案后組織實施采購。采購金額低于50萬元的項目,已建設電子賣場的地區,應通過電子賣場進行采購,具體采購規則和操作流程由市(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制定。電子賣場滿足不了采購需求的,由采購單位按照本單位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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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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