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采購項目要預留份額給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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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采購項目要預留份額給中小企業
本報訊 記者牛向潔 通訊員姜鋒報道 吉林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關于明確政府采購工程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政府采購工程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采購人要依法預留采購份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按照《通知》要求,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應依法執行相關政府采購政策。各級預算單位在工程采購活動中應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方案》要求,依法預留采購份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適當擴大預留份額范圍。未預留份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工程項目,以及預算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應嚴格執行面向中小企業的評審優惠政策。
此外,《通知》強調了政府采購工程的法律規定以及政府采購工程非招標采購方式的適用范圍,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管理。
據悉,此次《通知》是對吉林省此前出臺的《吉林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方案》的一次具體落實,也是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有效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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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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