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加入GPA對我國政府采購業態及當事人的影響以及應對思路
淺談加入GPA對我國政府采購業態及當事人的影響以及應對思路
■ 劉澤燁
近年來,財政部積極推進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議》(GPA)的準備工作。今年3月,財政部國庫司參加了世界貿易組織2021年第一輪談判,介紹了去年10月份以來中國為加入GPA所做的工作,表達了中國繼續積極推動加入GPA的意愿。在我國積極穩步推進加入GPA的進程中,政府采購業態及當事人應如何從業務維度應對新的行業動態變化,筆者從以下幾個維度予以簡述。
首先,對我國現有政府采購制度的影響。我國現有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與GPA規定仍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尚不能完全符合或滿足GPA的相關要求。其中,最大的挑戰來自現有政府采購法律體系的重新構建。目前,我國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等法律制度體系,分屬不同主管部門,體制機制、執行操作、監督管理等方面均缺乏統一的協同管理機制,多套不同的政府采購制度,既不符合GPA運作機制,也不利于落實國家“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政策精神。此外,GPA框架下的法律與采購范圍,要求我國公共采購在頂層設計需要實現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的合并與統一。因此,我國政府采購制度需要以下幾點調整:第一,從人大立法層面解決上位法統一的問題,建議在財政部下設公共采購管理部門,統籌承擔以預算資金為主的各類公共采購管理職能,統一監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國有企業及納入GPA出價清單的軍事機構等采購主體,出價清單外的其他軍事采購參照執行。第二,完善現有政府采購制度與GPA接軌,其中關于GPA政策關注的政府采購開放范圍、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政府采購方式與適用性、采購交易制度及供應商救濟制度等應作為今后的采購深化改革目標,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全面推進現有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與GPA規定相適應。
其次,對采購人的影響。現有政府采購法律體系下,采購人為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而GPA中采購人的范圍較我國更廣泛。截至目前,我國已向世界貿易組織提交加入GPA第七份出價清單,出價范圍涵蓋除自治區外的全部26個省、直轄市以及部分國企、軍事部門和高校。可以預見的是,未來我國加入GPA后,政府采購范圍以及采購人范圍必將有所調整。此外,現階段我國持續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明確提出以加強采購人主體責任為核心,全面落實“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因此,現行政府采購法范疇的采購人及即將納入的國有企業等部門的采購人應當逐步建立與GPA相適應的采購內部管理制度,完善采購主體內控管理與監督考核制度,提升內部采購事項的執行與決策機制,細化采購流程各環節。同時,采購人還應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前提,強化采購前期的需求調研、管理,提升采購人主體責任意識。
再其次,對供應商的影響。中國加入GPA后,要在政府采購市場上要給予其他GPA參與方供應商和產品國民待遇。同樣,我國產品在其他國家政府采購中也享有國民平等待遇。這有利的是,為國內供應商走出去參與國際體系下的政府采購提供了廣泛的機遇與平等的競爭機會;不利的是,我國供應商不得不面臨國外供應商參與我國政府采購競爭帶來的挑戰與危機。目前的公共采購市場現狀是,通過世貿體系下采購的中國制造產品份額較大,但國內供應商作為投標人角色參與公共采購的市場份額遠遠不夠。比如,我國企業在聯合國采購市場的參與度低,作為直接供應商的企業數量偏小、在聯合國市場的貿易結構存在失衡現象。因此,國內供應商一方面需要積極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盡快熟悉GPA政府采購規則,成為國際采購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需要通過與國外供應商的同場競爭,加速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國內產業經濟升級與轉型,推動制造業、服務業可持續穩定發展,依托產品優勢、技術優勢、人才優勢、社會資本優勢,有針對性地開展經營生產,快速提升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在國際社會中樹立良好的品牌效應。
最后,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影響。加入GPA將會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供巨大的市場,如何分享GPA市場帶來的紅利,需要代理機構大力推進由程序化、合規化服務向專業化服務、整體方案解決提供者轉型。一是加強專業人才隊伍梯度建設與多元化專業技能的整體提升。代理機構應積極加強與高等院校進行深度合作,通過專項人才培養計劃,輸出懂法律、采購、經濟與貿易的交叉學科人才,為全面掌握GPA框架下的法律體系與應用進行人才儲備。二是加強行業資源整合。代理機構應發揮政府、行業協會與專家的協同作用,為國內供應商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提供專業咨詢服務,同時也可以為國外供應商參與國內政府采購競爭提供專業采購服務。三是加強同行之間的經驗交流分享。代理機構要組織內部員工學習,積極應對GPA框架下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變化帶來的影響。
可以說加入GPA,對中國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而言均是機會與挑戰并存。因此,各方當事人需要順勢而為、借勢而進、造勢而起,乘勢而上,練好內功抓住新的機遇促進我國政府采購事業健康發展。
(作者單位:采聯國際招標采購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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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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