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政采網絡平臺價格監測的“前因后果”
理清政采網絡平臺價格監測的“前因后果”
■ 裴育 李秋梓
現代網絡科技的快速發展,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快速、便捷、舒適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改變了傳統的工作方式與生活方式,政府采購活動也不例外。于是,各級政府采購網絡平臺或政府采購商城等紛紛搭建起來,為采購人和供應商提供了快捷高效的采購體驗,也體現了充分競爭和公開、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購特點,因此,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受到了各方好評。然而,關于政府采購平臺所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和價格問題,則時常受到詬病。
近期,筆者發現,新疆政府采購網定期披露網上超市價格巡檢結果,提供每期商品價格監測報告、每期監測結果明細、違規證據和違規處理建議等,筆者想就此做一些探討。
必要性
政府采購網絡平臺是適應采購需求在現代技術支撐下發展起來的,其初衷是為采購人和供應商提供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平臺。無論是政府業務部門(主要是財政部門),還是委托第三方搭建的政府采購網絡平臺,作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根據政府采購法要求,其均要對該平臺的設立、運行規則、運行中出現的問題、糾紛及處理等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因此,從供應商進入網絡平臺的資格審查到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和價格、交易達成、交易結算、售后服務等一系列環節,均應納入監管范圍。其中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價格監測是其日常監管的一項重要職能。對于采購人,只有政府采購網絡平臺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價格小于或等于市場公允價格,才能保障其采購人利益不因從平臺采購而受到損失。從供應商的角度來講,只有平臺供應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與市場公允價格相當,才能保障進入該平臺供應商的基本利益,對未能進入平臺的供應商也是一種利益保護。如何才能保障政府采購網絡平臺上的價格是公允的,相關監測不可或缺。
價格組成
一般來說,無論是電商自營商品還是代理商品,其價格組成可以歸納為以下兩大類:一是自營商品。其價格構成是:產品生產成本+三項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下同)+合理利潤;委托加工自己銷售的自營商品,其價格構成是:材料費用+委托加工費用+三項費用+合理利潤;其他廠家生產自己銷售的自營商品,其價格構成是:購進成本+三項費用+合理利潤。二是代理商品。電商提供的絕大多數商品是代理商品,其價格構成是:代理商品代理價格+電商平臺運維費用+電商合理利潤,其中商品代理價格一般會低于該商品的市場平均價格,因為通過電商平臺銷售,可以給原產廠家節省一筆銷售費用。
管理效應
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價格管理有3個方面的效應:一是標桿錨定效應。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對入駐的供應商有一系列條件要求,價格便是其中之一。因此,無論是采購人還是供應商,均會將此價格作為標桿,在采購人安排預算時,會以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價格作為基本測算依據,其他參與政府采購競標的非入駐供應商也會以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價格為參照制定投標文件。
二是比價效應。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入駐供應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價格原則上不高于市場平均價格,由于政府采購規模效應,在供應商入駐時一般要求其價格要低于市場均價的一定比例。這樣,一方面可幫助采購人節省資金;另一方面也讓入駐供應商通過采購規模獲得適當降價補償。
三是采購平臺品牌效應。由于受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入駐條件所限,并非所有供應商都能入駐,因此,對于入駐的供應商來說,在其參與其他采購投標時,政府采購網絡平臺的品牌可以提高其競爭力,加大其中標的概率,進而提高其銷售(或營業)收入規模和相應的利潤水平。
作用機理
基于上述三方面效應,對于入駐政府采購網絡平臺供應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價格該如何監測?換言之,其價格監測的作用機理是什么?原則上,作為政府采購業務監管部門,通過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將入駐供應商入駐價格、運營過程中的價格動態調整,與非入駐供應商同類商品或服務價格納入比價系統,能快速確定其價格合理區間及其動態變化軌跡,對于異常變化的,進一步進行核實,發現違規情況,予以及時處理。
還需實踐檢驗
關于價格監測的功能優化、監測路徑選擇、監測方法、監測結果及其處理方式等具體問題,需要通過政府采購業務監管部門制定相關制度予以規范,同時,也要鼓勵各地進行實踐探索,積累經驗,為政府采購網絡平臺的推廣應用提供可操作的指南或準則。
總之,政府采購網絡平臺建設與一般的電商平臺建設既有相似之處,更有其特殊之處,在平臺建設中具有風向標的作用。因此,在鼓勵各地積極構建與探索政府采購網絡平臺過程中,強化對平臺建設中關鍵問題的監督管理非常必要,而價格又是核心問題,各地監管部門需更加重視。
(作者單位:南京審計大學)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