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進一步規范政采信息發布行為
山東進一步規范政采信息發布行為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報道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健全內控機制、建立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信息發布行為。
《通知》規范了交易信息發布內容,一是采購意向公告內容要完整、規范。要嚴格按照財政部相關要求,公告中的采購項目名稱應當清楚明了、準確規范;采購需求概況應當包括采購標的名稱,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采購標的數量及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時限等要求,不得擅自省略、簡化應發布內容。二是采購需求相關內容披露要充分、有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山東省財政廳相關要求,采購需求相關內容應在招標(談判、磋商、詢價)公告中充分體現,其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安全、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不得弄虛作假、敷衍應付,不得采取以封面代替正文等方式,省略應發布內容,不得以“詳見附件”“詳見采購文件”等名義搞虛假鏈接、無效鏈接。三是自行發布信息內容要依法、合規。除依法依規應當發布信息外,對信息發布人自行確定發布的信息,發布時應參照執行相關規定要求,進一步規范發布內容。如公開招標數額以下單一來源的采購項目,論證資料可不予發布,如信息發布人自行確定發布,應參照執行公開招標數額以上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相關要求。
為保證實施效果,山東省財政廳從信息發布源頭和財政監管兩端同時發力。一方面要求各級各部門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部門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實行信息發布分級負責、責任倒追等機制,做到信息制作、審核、發布各環節有人負責、有人把關、有錯必糾。 另一方面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認真履行對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監管職能,綜合運用抽查評估、業務考核、處理舉報等手段,重點加強對發布到“中國山東政府采購網”的信息監管。同時,《通知》提出,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業務培訓指導力度,夯實工作基礎,引導信息發布人端正態度、提高認識,增強自覺公開、主動公開、充分公開的積極性。
此外,《通知》提出要開展信息發布專項整治行動。整治內容為發布到“中國山東政府采購網”的交易信息,重點對不重視信息發布工作,敷衍應付,嚴重省略應發布內容,以封面替代正文、搞虛假鏈接等問題予以集中整治,對責任單位和人員采取約談、通報、責令整改、責令重新發布信息等措施追究責任。《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后續要按照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法規政策要求,結合專項整治行動查出的問題,逐項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舉一反三,建立健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監管的長效機制,扎實做好信息發布工作,確保信息發布及時、規范、高效,力爭在國家政府采購透明度評估、優化營商環境評估中取得優異成績。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