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政采貸”閃亮登場紓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熱點聚焦
內蒙古“政采貸”閃亮登場紓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本報訊 記者馬金眈報道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等四部門近日聯合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工作,著力紓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辦法》明確,凡已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云平臺”)供應商庫中登記,并依法取得內蒙古自治區內政府采購合同的區內中小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均可申請政府采購合同融資。
為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辦法》強調,供應商在申請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時,金融機構應在依法合規做好授信調查基礎上,合理確定融資期限、授信額度和擔保方式等,積極支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除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擔保外,如融資金額未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金融機構原則上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財產抵質押或第三方擔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條件,切實做到以政府采購合同為基礎,簡化手續,提高效率,降低供應商融資成本,支持供應商誠信經營發展。
《辦法》還在融資過程的“首尾”環節明確了采購人的有關職責,讓融資過程更加“暢通”。其中提出,采購人應當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按規定公告政府采購合同,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的數量、價款等實質性要件或擅自中止、終止政府采購合同,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為由延遲付款,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采購人應按時履約,按合同約定的資金支付方式、時間和條件,自收到發票后30日內辦理資金支付手續,及時支付應付款項,帶頭營造守法誠信的社會氛圍。
《辦法》強調,供應商弄虛作假或以偽造政府采購合同等方式獲取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或不按約定按時還款,或出現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金融機構可解除融資合同,并通過書面形式報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備案,由財政部門記入供應商誠信檔案。供應商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或擅自變更、中止、終止政府采購合同等違法情形的,由采購人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查處。
此外,《辦法》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應做好政策引導和技術支持,積極為供應商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搭建平臺,為金融機構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提供相關必要信息,建立完善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體系,同時督促采購人依法公開政府采購合同等信息;采購人應當充分認識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工作的意義,在融資合同簽訂、信息發布、資金支付、合同簽訂、驗收付款等方面為融資業務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金融辦等部門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宣傳推廣活動,向參與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普及合同融資知識,支持供應商、金融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合同融資。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