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車定點服務實現一地采購全省共享
四川公車定點服務實現一地采購全省共享
本報訊 記者吳敏報道 近日,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和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四川省公務用車定點保險維修加油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明確,各地應當通過政府集中采購方式,按照屬地原則確定各類服務供應商,采購結果各單位共享,實現“一地采購、全省共享”。
據了解,一直以來,四川省公務用車在保險、維修和加油定點服務采購工作中存在諸多問題,如駐同一地區的各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分別采購定點服務供應商,造成浪費采購資源;部分欠發達地區供應商數量偏少難以實施政府采購;采用外地采購結果無政策依據等等。因此,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著力提升機關事務工作保障和管理效能,今年年初,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財政廳對全省公務用車各類服務采購模式進行了優化,實現“一地采購、全省共享”。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各類定點服務采購工作,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專門成立了《辦法》起草組,起草制定適合該省實際的《辦法》。
《辦法》共分為7章38條,涉及公務用車各類服務供應商采購、各類定點服務的實施以及監督管理等內容。
在定點供應商采購方面,《辦法》規定:縣(市、區)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負責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完成本轄區的各類服務供應商采購。具備條件的,可以實行聯合采購,即以市(州)為單位或者按地域分片區共同委托同一家集中采購機構作為一個采購項目進行采購;各類服務供應商確定后,由負責采購的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同時在本級機關事務網和公務用車管理平臺發布采購結果,并按規定與供應商簽訂采購框架合同。
在定點維修服務方面,《辦法》規定:在本單位行政區域外執行公務,出現影響操作或安全故障的公務用車,可以選擇在當地的定點維修企業維修。“比如成都地區的車輛到外地執行公務,一旦發生故障,可以選擇在當地的定點維修企業維修,這樣就避免了以前必須回當地實施定點采購造成的困難和不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
在監督管理方面,《辦法》規定:負責各類服務供應商采購的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開展考核評價,每個合同年度內考核評價面應當達到100%。以成都市為例,每個合同年度成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集中采購車輛維修服務供應商有160多家。
除此之外,《辦法》在定點保險服務、定點加油服務方面均作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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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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