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聞鼓而動開展代理機構監督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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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聞鼓而動開展代理機構監督評價
■ 檢評結合,注重提高思想認識 ■ 市區聯動,注重做好宣傳發動 ■ 上下互動,注重加強溝通協調
本報訊 日前,根據財政部和廣東省財政廳的工作部署,廣東省廣州市財政局布置開展2021年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與以往的不同之處在于,以前年度只是單純監督檢查。今年則是在監督檢查的基礎上,新增了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評價環節,并按照材料申報、書面審查、現場監督、處理處罰和匯總報告五個階段有序推進。
據了解,此次的監督檢查內容涵蓋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廣州市財政局依據“雙隨機一公開”及3年內不重復檢查的原則,今年將上級明確的“自行抽取監督評價代理機構的數量不得低于本市代理機構總量的25%”這一比率提高到了31.6%,進一步加大了對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省、市、區財政部門三級聯動,隨機抽取了30家代理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其中,由廣州市財政局對8家代理機構、各區財政局對1—3家代理機構開展監督檢查。此外,今年新增的評價環節,鼓勵名單內的代理機構自愿向實施檢查的財政部門申請參加評價,其他代理機構自愿向市或區財政部門申請參加評價,由財政部門依據財政部評價指標體系,按照成長性與綜合性兩類分別進行評價,這將進一步規范代理機構執業行為,有力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做好2021年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廣州市財政局重點從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一是檢評結合,注重提高思想認識。今年是財政部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第一年,廣州市以此為契機,采取檢查與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各區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做好相關表格錄入、項目審查、現場檢查等工作,督促各采購代理機構認真做好各項迎檢、迎評工作,推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業能力建設上臺階,促進營商環境大優化。
二是市區聯動,注重做好宣傳發動。此次監督評價是將問題導向和正面引導有機結合的一種方式,是代理機構展示綜合實力的宣傳平臺和提高機構專業能力的良好契機。為此,廣州市財政局督促各區財政局廣泛宣傳并積極發動代理機構主動申請參加評價,特別是注重發動近年來新成立的、實力較強并有一定規模、代理項目數量較多的代理機構積極參加,確保達到預期效果。
三是上下互動,注重加強溝通協調。要加強與財政部、廣東省財政廳的溝通互動,分階段對監督評價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及時報告工作進展和發展動態。并通過粵政易、黨政機關電子郵箱等多種便捷化方式,及時傳達監督評價工作的相關通知及指導文件、統計表格,切實做到溝通暢順、反應及時。
(李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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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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