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部門可通過政府采購法律服務機構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摘要】
【國內動態】
司法行政部門可通過政府采購法律服務機構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本報訊 記者昝妍報道 日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以下簡稱“法律援助法”),該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援助法共計七章七十一條,除總則和付則外,包括機構和人員、形式和范圍、程序和實施、保障和監督、法律責任等內容。其中第十五條明確,司法行政部門可以通過政府采購等方式,擇優選擇律師事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1079期第3版
下一篇:
借鑒政府采購等方式集中力量攻克核心技術
上一篇:
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要實現“四個轉變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