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級機關單位公車亮明“身份”接受監督
【公車治理專題】
青海省級機關單位公車亮明“身份”接受監督
本報訊 記者吳敏報道10月10日起,青海省級黨政機關所有公務用車都要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統一位置張貼公務用車標識上路行駛。這標志著青海省省級機關公務用車標識管理工作正式啟動。
據了解,此次青海省級黨政機關所有公務用車都要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統一位置張貼公務用車標識上路行駛,是根據青海省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省級機關單位實行公務用車標識管理的通知》要求,除公檢法司等執法單位已經噴涂明顯工作標識的執法車輛以外,其他所有公務車都必須張貼標志,接受社會監督。《通知》明確,要嚴明公務用車使用紀律。嚴禁公車私用:不準用公車接送孩子、不準用公車參加婚嫁事宜、不準私自用公車學習駕駛、不準公車停放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準損毀公務用車標識。
為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公務用車標識樣本、公車號牌、車型、使用單位、監督電話等情況要在青海新聞網、省政府門戶網站、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網站長期公示。青海省監察廳、省財政廳設立監督電話,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舉報,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從嚴進行查處。
為確保公務車標識管理順利推進,青海省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還將組成聯合督查組,不定期對公務用車標識張貼和公務用車使用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對執行不力,拒不粘貼公務車標識、擅自撕毀標識和未按規定粘貼公務車標識的,將責令相關單位和個人寫出書面檢查,并限期整改。對違反公車使用“五不準”規定的,一經發現并查實,要按照《通知》要求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
據悉,青海省省級機關單位實行公務用車標識管理,是深入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嚴格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現實需要,也是糾正違規使用公務用車、自覺回應社會關切問題的客觀需要。這不僅標志著青海省級機關單位所有公務車輛從此正式亮明身份、陽光運行,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監督,同時,也標志著青海省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邁上了一個新臺階。
10月18日,湖南湘潭市公安局發布消息,公安部門已經率先引進車輛智能管理系統,通過一車一卡的管理方式,杜絕公車私用。如有違規,公安部門將對車輛進行通報批評。
湖南省桂陽縣“四招”治理公車私用頑疾
本報訊 針對公車私用屢禁不止的現狀,今年以來,湖南省桂陽縣亮出“四招”,綜合治理公車私用頑疾,成效明顯。
第一招,公車貼牌“亮身份”。桂陽縣紀委在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現有公務車情況進行核實、登記造冊、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全面推行公務車標識制度,在全縣646臺公務車醒目位置統一張貼公車標識,公示舉報電話,便于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對公務車的監督。“公務標識”上崗以來,接到公車私用舉報15起,查實查處12起,對13名當事人及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第二招,公車試裝GPS。今年年初,該縣城管局、規劃局、人民法院、交通局等4個單位啟動了公務用車GPS管理系統建設試點工作,將公車GPS監控情況與紀檢監察機關的電子監察平臺聯網,紀檢監察機關可以對公務車進行全天候全程監控,有效遏制了違規使用公車情況,4個單位公務用車開支與去年同比都下降35%以上。
第三招,公車定點封存。出臺了《公務車節假日封存及使用備案的暫行規定》,對公務車節假日封存及使用備案的時間、適用范圍、監督檢查、違規處理和責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要求全縣各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節假日期間一律定點封存停放,明確專人負責加貼封條并進行登記。值班車輛停放在賓館、酒店、商場等娛樂消費場所,一律視為違規用車。
第四招,公車上好“緊箍咒”。出臺了《關于嚴禁公車私用的規定》,明確違反《規定》一次者,給予誡勉教育一次,罰款1000元;違反兩次者,罰款2000元并在新聞媒體曝光;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者,按規定對相關人員從嚴追究黨政紀責任。(來源:監察部網站)
【短評】為公車貼標志叫好
在今年有史以來最牛公車治理的背景下,網上仍頻頻曝出部分人士膽大妄為、公車私用現象。
那么為何在治理公車最嚴厲的時候仍然有人“闖紅燈”呢?筆者認為:第一,公車私用已經成為部分人士的習慣,不自覺地就會公車私用;第二,公車私用的處罰力度還不大,違規者覺得成本過低,自然起不到懲戒作用;第三,公車私用的社會監督還不健全。
不過讓人欣慰的是,各級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已經意識到公車管理的重要性,并針對公車后期管理出臺了許多實用的管理辦法,比如青海省和湖南桂陽縣都 給公車貼上了標志等。將公車置于陽光之下,讓社會大眾通過各種渠道,比如網絡、電話等方式參與到監督公車的行列中來,無疑會降低行政監督成本,讓監督更行之有效。(美文)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