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要求政采以滿足疫情防控需要為首要目標
天津要求政采以滿足疫情防控需要為首要目標
本報訊 見習記者張舒慧報道 近日,天津市財政局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政府采購活動管理作出重要提示,強調要以疫情防控需要為首要目標,嚴格執行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購政策,同時,要確保政府采購活動穩定有序進行,切實加強采購活動場所防疫保護,妥善做好供應商投訴處理工作。
天津市財政局要求,各部門、各區要加強分析研判,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確屬疫情防控相關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可以繼續按照《天津市財政局關于落實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有關政策的通知》實行緊急采購。對于與疫情防控無關的政府采購項目,不得借疫情防控之名,規避正常政府采購程序。
針對政府采購活動的開展和相關場所的防疫保護,天津市財政局提出,各部門、各區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應嚴格執行天津市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因疫情防控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定時間繼續進行的采購活動,可酌情暫停或延期,并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通知有關當事人。各部門、各區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對需開展開標和評審活動的政府采購項目,應按照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市防控指揮部發布的通告要求,做好“雙碼”查驗、體溫檢測、口罩佩戴、場地通風消毒以及過程記錄等各項防疫工作,相關記錄隨采購項目檔案一并留存備查。
在供應商投訴處理方面,天津市財政局指出,根據目前該市疫情防控形勢,按照“不見面、少接觸”的原則,凡涉及市級政府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投訴事項,原則上采用郵寄方式遞交。同時,市區兩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因疫情防控期間無法召開專家審查會議或開展調查、質證等工作,可酌情暫緩作出投訴處理決定,并提前告知相關當事人。
此外,天津市財政局還明確,各部門、各區可根據天津市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動態調整全市在政府采購活動開展中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適時恢復正常政府采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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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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