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器采購需求管理入手引領綠色生活新時尚
【一家之言】
從電器采購需求管理入手引領綠色生活新時尚
■ 張澤明
在全社會共同努力創建綠色生活的過程中,政府的引領與示范作用不容小覷。政府采購可以從諸多細節入手,發揮引導作用,帶動綠色生活方式漸趨普及。
筆者認為,可以從落實需求管理的角度,對綠色產品供應商予以政府采購支持。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采購人應當通過確定供應商資格條件、設定評審規則等措施,落實支持創新、綠色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采購人應當在具體的產品采購中落實要求,體現綠色導向。
以電器產品為例,當前我國在電器采購和使用中,主要存在兩個問題。
一是電器超期服役問題普遍。針對電器產品長期處于使用年限不明確的狀態,中國家用電器協會于2020年組織制定了《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團體標準。根據該系列標準,生產者(制造商)應對其設計的冰箱、空調、洗衣機、吸油煙機、燃氣灶的安全使用年限予以說明。其中,電冰箱/葡萄酒柜、房間空調器的安全使用年限為10年,家用洗衣機/干衣機、吸油煙機、家用燃氣灶的安全使用年限為8年;空調安全使用年限從生產日期計起,其余從銷售日期計起。
政府采購的電器也存在超期使用的問題。采購人有必要在需求管理和綠色采購的雙重要求之下,研究相關電器的使用年限、質量保障措施等需求,同時綜合考慮預算要求,通過科學調整評審打分方式,采購到合理價格與合適使用年限的最優化產品。
二是對廢舊電器的回收在采購需求階段考慮不足。按照中國家用電器協會推算,僅2020年度我國就有1.6億臺電器產品達到安全使用年限。其中,洗衣機超過3700萬臺,空調超過5200萬臺,冰箱超過5800萬臺,電熱水器超過1800萬臺,吸油煙機超過1400萬臺。可想而知,采購人應報廢的電器產品,同樣也是一個比較可觀的數字。然而在廢舊電器的回收上,有的采購人沒有規范起來,仍然延續由個體戶走街串巷收破爛形式進行回收,存在流入非法拆解渠道的風險。這些廢舊電器有的經過改裝、翻新之后賣到農村,既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又對正規電器銷售帶來沖擊。不規范的回收處理還會導致有害成分進入自然生態環境,危害人體健康,與綠色生活的理念背道而馳。
從國際經驗看,在電器行業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通行做法。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就已經逐步在包裝材料、電器電子設備、汽車等領域通過相關立法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理念,由此提升廢物管理水平和資源回收能力,成效良好。2021年,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的通知》,為電器企業進一步實現綠色低碳提速換擋。
按照該通知的要求,在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4類產品中,鼓勵生產企業實施回收目標責任制,生產企業可利用自身銷售渠道、售后服務網絡等完善廢舊電器回收,與回收企業共建共享廢舊家電回收儲運體系,建立廢舊家電產品回收處理全流程可追溯信息系統等。完成回收目標并達到國家有關管理要求的企業將被納入家電生產企業“綠色責任名單”,在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審批時享受優先支持。通過拓展回收渠道,創新回收方式,從而進一步加強廢舊家電的回收利用。目前,格力、海爾等知名企業均表示積極響應,以海爾為例,其拆解廠預計于2022年3月正式投產。
《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規定,采購人認為有必要考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確使用年限,要求供應商報出安裝調試費用、使用期間能源管理、廢棄處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為評審時考慮的因素。采購人在電器及電子產品采購過程中,在需求階段可充分考慮廢舊電器一攬子回收問題,通過考慮給回收能力完善的企業加分、以同類業績作為資格條件、要求產品使用綠色包裝、完善全生命周期報價等方式,進一步完善需求,增加對綠色回收企業的支持力度,傳遞綠色采購導向。
同時,筆者認為,可因地制宜通過政府采購服務提供過渡性支持。
首先,采購人要充分重視,規范處置廢舊電子設備、家電等在創建綠色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既要考慮處理既有廢舊家電設備等的存量,更要充分認識規范處置帶來的社會示范性和引領性。
由于家電生產企業的回收渠道正在建設當中,距離比較完善的回收體系形成尚有一個過渡期。在此期間,各地的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或環保部門,可以根據各地實際,考慮統一采購廢棄物回收服務。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各省(區、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編制本地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時,應當優先支持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設立處理企業。統一采購廢棄電子電器回收服務,可以提高回收廢棄電子電器的集中度,降低回收成本。相關部門也可以視情況在垃圾分類基礎上,通過政府直接購買相關服務,用好國家對廢棄電子產品企業的免稅政策,在過渡期增加基層廢棄電子家電設備回收站的數量。
此外,筆者認為,做好政府采購宣傳服務,利用各類媒體、室外大屏、公益廣告等,講清廢舊電子、家電產品無序回收的危害性,指明規范回收的渠道,推動普通公民重視并使用規范回收渠道。
(作者單位:大連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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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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