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管理須政策先行
【記者觀察】
校車管理須政策先行
■ 本報見習記者 張炎
我國校車管理的相關文件集中頒布于2012年,接下來的十年間所出臺的相關政策都是在此基礎上的小修小補。這些政策聚焦駕駛員要求、乘車安全等維度,對校車管理提出了細致規定,但對于實踐中出現的采購流程、運營流程等問題并沒有進行明確。
事實上,從多年的實踐中可以發現,校車管理涉及的部門很多,在沒有明確流程和責任的情況下,當發生校車安全事故時,難免出現追責難的情形。
建立完善的政策體系,對于校車市場的各方參與者,無論是采購人、生產者,還是運營者而言都具有重要意義。具體而言,可以多方發力。首先,從細化校車采購流程入手,明確是由相關部門統一采購還是學校自行采購,教育局、交管部門等如何參與,以及校車采購過程中各方的主體責任;其次,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通過“放管服”改革為校車企業營造良好發展空間,才能讓更多優質企業在市場上參與競爭;第三,好的政策也要有相應的貫徹落實措施與之匹配,避免政策“不接地氣”。
同時,各地還可結合《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確定校車采購需求,編制采購實施計劃,根據采購項目實施的要求,充分考慮采購活動所需時間和可能影響采購活動進行的因素,合理安排采購活動。只有提前安排好采購活動,確定好資金來源,像澠池縣的校車采購反復招標又終止的現象才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緩解。
校車管理除了政策先行,資金投入是否需要加大也值得商榷。近年來,二胎、三胎政策相繼開放,在國家鼓勵生育的大背景下,呼吁政府采購校車服務的聲音也越來越多。對于這方面的民生需求,政府部門也在積極保障,但資金缺口需多方籌集,切不可一味依賴財政進行兜底。
因此,我們除了呼喚一個完備且符合當下經濟發展狀況的校車管理政策外,也希望相關的配套措施和貫徹落實細則能盡快出爐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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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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