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對兩類服務率先開展框架協議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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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對兩類服務率先開展框架協議采購
本報訊 記者牛向潔 通訊員耿美娟報道 山西省太原市財政局日前印發通知,提出對印刷服務、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率先實行框架協議采購管理。
根據《太原市財政局關于2022-2023年印刷服務實行框架協議采購管理的通知》《太原市財政局關于2022-2023年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實行框架協議采購管理的通知》,太原市財政局在以往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的實踐基礎上,率先對印刷服務、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實行框架協議采購管理,先行先試,發揮框架協議采購制度優勢,規范集中采購目錄內多頻次、小額度通用服務類采購活動,進一步推進太原市政府采購“放管服效”改革,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
“我們選擇印刷服務、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先行試驗,一方面考慮到這兩類服務屬于采購人通用的服務需求,有較為明確的采購需求、標的、限價和量價關系,此前也有了良好的協議定點工作基礎,實踐經驗較為成熟;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前,太原市已進行了第一輪招標工作,淘汰率與《辦法》一致,能夠節省政策銜接成本。并通過先行先試,使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深入理解框架協議采購,確保《辦法》在太原全面鋪開,高效開展。”太原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1月,財政部發布的《辦法》是在現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磋商)、詢價和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之外,又新增的一種采購方式。《辦法》已于3月1日開始施行,以此規范小額零星采購活動,提升小額零星采購的便利性。
據了解,《辦法》出臺前,多頻次、小額度采購在政府采購實踐中運用廣泛,但缺乏相應制度規范,各地為提高小額采購活動便利性,普遍實行協議、定點采購管理。但也暴露出“政府采購專供產品”“質次價高”“買的便宜用的貴”等問題,且有的地方簡單以資格入圍方式遴選供應商容易造成市場分割,影響公平競爭。相較于簡單粗放的管理模式,框架協議采購通過明確需求標準、合理劃分采購包、確定最高限制單價等加強需求管理,為供應商競爭打下基礎。同時,框架協議采購建立了兩階段選擇供應商的競爭機制,第一階段由集中采購機構或者主管預算單位按照采購需求標準征集入圍供應商,確定入圍供應商并訂立框架協議;第二階段由采購人在入圍供應商范圍內采取直接選定、二次競價、順序輪候等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并進行合同授予。兩階段競爭機制提升了在確定供應商環節的透明度和規范性,有助于提高小額度、多頻次政府采購活動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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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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