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組織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西安組織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本報訊 記者牛向潔報道 日前,陜西省西安市財政局發布通知,明確從5月到9月對該市集中采購機構和組織過2021年市級政府采購項目的代理機構開展監督檢查。
根據這份《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檢查范圍涵蓋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2021年組織的所有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項目,不區分資金來源和采購方式。
《通知》明確,此次檢查包括集中采購機構的9項具體內容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8項具體內容。集中采購機構檢查內容為執行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是否有違紀違法行為;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建立和健全內部管理監督制度情況;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情況;基礎工作情況(包括日常基礎工作和業務基礎工作);采購價格、資金節約率情況;服務質量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其他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的工作情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檢查內容為代理機構名錄信息的真實性;委托代理協議的簽訂和執行情況;采購文件的編制與發售、評審組織、信息公告發布、評審專家抽取及評價情況;保證金收取及退還情況,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通知情況;受托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協助采購人組織驗收情況;答復供應商質疑、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情況;檔案管理情況;其他政府采購從業情況。
《通知》規定,檢查分為全面自查、重點抽查和總結整改三個階段。5月5日至5月31日是全面自查階段,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以此次檢查工作為契機,對2021年執業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全面梳理2021年組織的所有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項目,形成項目清單,確保全覆蓋、不遺漏,并形成自查報告。6月1日至7月31日是重點抽查階段,西安市財政局將隨機選取部分項目開展實地抽查,重點關注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政府采購項目的程序、環節是否完整合規,是否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定供應商,是否收取不合理費用,是否存在損害國家利益和其他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8月1日至9月30日為總結整改階段,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梳理自查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向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報送落實情況。
此外,西安市財政局要求,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項目自查工作,對項目形成臺賬式管理,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杜絕同類問題再次出現。市財政局將對政府采購項目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典型問題予以通報,嚴肅財經秩序;同時,對探索代理機構轉型等方面好的經驗做法將在監督檢查報告中體現,以便組織推廣交流,形成指導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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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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