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再出政采惠企“實招”
江蘇再出政采惠企“實招”
本報訊 記者耿丹丹 通訊員許姝姍報道 從7月起,中小企業在參與江蘇省政府采購活動時會感受到更加實實在在的實惠。近日,江蘇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多措并舉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在加大預留份額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加大政府采購預留份額力度,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適宜由中小企業承擔的項目,要整體預留給中小企業;不適宜由中小企業獨立承擔的項目,要通過合理預留采購包、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將適宜的部分預留給中小企業。
在擴大預留項目范圍方面,《通知》明確,采購限額標準以上,4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要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采購人要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在提高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幅度方面,《通知》指出,在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中,采購人、代理機構要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如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30%以上,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報價給予4%—6%的扣除。
在促進政府采購線上合同信用融資方面,《通知》則明確各地各部門要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對中標、成交供應商提出“政采貸”融資申請的,采購人應當積極配合金融機構和供應商,在合同簽訂、驗收付款、賬號維護等環節提供必要便利,持續降低參與政府采購的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在規范政府采購工程落實扶持政策方面,《通知》明確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應當嚴格執行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公開執行情況等政策要求,協調省級發展改革等部門完善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領域支持中小企業政策措施,調整工程招投標領域有關標準文本、評標制度等規定和做法。
此外,《通知》要求各級主管預算單位、市縣財政部門加大培訓宣傳和督促指導力度,幫助政府采購當事人準確理解和執行政策,確保各項支持舉措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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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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