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能否參與政府采購
【有問有答】
個體工商戶能否參與政府采購
■ 本報記者 楊文君
問題
近日,有一家提供印刷服務的個體工商戶非常困惑,不知道自己能否參與政府采購項目,其中需要什么條件,于是,向中國政府采購報編輯部發來詢問。
回答
從實踐的角度來講,個體工商戶是可以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這是很多受訪者給出的建議。以此前北京將民宿納入政府采購的事宜為例,很多民宿就是個體工商戶,其中,很多個體工商戶按照有關規定視同為中小企業。
但記者查閱了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并未找到“個體工商戶”的字眼。不過,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一條對供應商的參與條件作了明確規定。即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這里的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該如何理解,是需要廣大供應商注意的。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進行了解釋。法人包括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其他組織主要包括合伙企業、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承擔民事責任和義務的公民。如供應商是個體工商戶,應要求其提供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既然個體工商戶可以參與政府采購,那這家印刷服務商在擔心什么呢?
中貿國際工程招標(北京)有限公司負責人成凱告訴記者,對于某些項目采購文件設置的一些合理履約能力條件,作為個體工商戶,可能達不到,這就是其擔心的原因。
“但也不是說,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項目面前毫無競爭力,有些項目還是非常適合個體工商戶參與的,比如,一些藝術創作類的采購項目等。”成凱補充道。
“個體工商戶參與政府采購沒有問題,但要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甘肅省財政廳的工作人員表示。
此外,海南菲迪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法務負責人彭時明還向記者解釋道:“個體工商戶由于不具有法人資格,如有營業執照,可以將其認定為其他組織,如以個人名義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可以將其認定為自然人。”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二十二條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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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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