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與農民共享發展成果
全國政協委員陳軍:
培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與農民共享發展成果
本報訊 記者吳敏報道 近年來,我國在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對促進鄉村振興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政協副主席、臺盟北京市委主委陳軍在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了一份《關于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提案》。
陳軍調研了解到,目前我國在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振興鄉村特色產業方面,仍存在一些制約和障礙,主要包括:一是各地對政策理解和認識不一致,使得國家關于支持鄉村產業發展的用地政策在實際細化落地上仍有一定困難。二是產業特色不夠突出,不能滿足市民游客的新需求。三是金融支農體系尚未健全,農業信貸產品創新不夠。四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不充分,生產性服務體系尚不完善。
針對以上問題,陳軍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以試點形式積極推進國家用地政策落地。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深化農村改革,必須繼續抓住處理好農民和土地關系這條主線,把強化集體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實現農民集體成員權利同激活資源要素統一起來,搞好農村集體資源資產的權利分置和權能完善,讓廣大農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二是立足各個城市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引導促進城市發展要素、各類服務下鄉,與農村當地資源稟賦緊密結合,著力發展特色優質蔬菜果品,因地制宜發展農產品特色加工業和鄉村特色手工業,拓展農業功能,提高產業附加值,主動適應民眾對綠色優質農產品和生態產品的消費需求。同時,繼續搞活特色鄉村旅游,支持發展觀光采摘、休閑度假、康養運動等休閑服務業。
三是健全特色化金融支農體系,解決涉農企業融資難問題。探索開展農村土地“三權”抵押、活體抵押、農業機械抵押等專屬貸款,通過產量保險、收益保險、期貨保值等方式,引入供應鏈金融等新工具,打造和發揮農業產業鏈供應鏈中核心企業信用及資源優勢,解決上下游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實現產業鏈協同發展,解決其缺少有效抵押物的問題。積極開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特點,開發專屬貸款產品,并在市場化、可持續的基礎上積極開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業務,增加首貸、信用貸,增強鄉土人才創新創業信心。
四是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社會化服務水平。積極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種養殖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和支持土地、人才、科技等要素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聚。強化社會化服務,引導農資企業、農業科技公司、互聯網平臺、“三農”自媒體等各類涉農組織向農業服務業延伸,通過“農資+”“互聯網+”“科技+”等方式,引導以龍頭企業為代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逐步實現數字化轉型,構建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全產業鏈式解決經營主體的農業生產需求,充分釋放主體動能。同時,發揮農業龍頭企業示范引領作用,通過訂單、股份、托管等形式,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小農戶等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將以農業農村資源為依托的二三產業盡量留在農村,把農業產業鏈的增值收益、就業崗位盡量留給農民,促進鄉村產業發展成果與農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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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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