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招投標價格不能低于成本價
全國政協委員齊向東:
科技項目招投標價格不能低于成本價
本報訊 記者吳敏報道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奇安信科技集團董事長齊向東帶來了《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提振骨干民營科創企業信心的建議》,建議科技部、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出臺措施限制高科技產品和服務的低價中標,規定科技項目招投標價格不能低于成本價。同時建議財政部以及各地財政部門進一步明確采購細則,規定政府在購買科技服務時,人工價格要按照科技人員的技術能力和行業標準來衡量,根據市場價格來報價。
齊向東表示,目前骨干民營科創企業主要面臨融資難、市場難、服務難三大難題。
首先,民營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信息了解不對稱,在金融市場中處于弱勢,極易遭遇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等問題。骨干科創類企業尤其需要被關注,這類企業固定資產少,無形資產多,往往由于抵押物少而不能及時獲得貸款。同時,由于技術創新投資大、風險高、周期長,這些企業面臨的風控監管更嚴格,容易陷入融資困境。
其次,部分地方在項目采購中,設置傾向于本地企業的條件和打分標準,阻礙了優質民營科技企業的進入。還有一些單位在招標環節只看價格,不看質量,導致技術水平較高、產品質量過硬的優質企業被拒之門外,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長此以往,會打擊企業創新研發的積極性,危害行業健康發展。
最后,政府購買科技服務,是公共服務的重要方式,也是民營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的重要推動力。目前,政府購買服務還不夠充分,對于科技民營企業來說,很容易面臨軟件和服務報價低于成本的情況,從而陷入兩難境地。如果企業不提供服務,就不能體現價值,但提供服務就會賠本,加大企業生存壓力。
針對上述問題,齊向東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建議證監會放寬上市企業融資監管限制,為創新“開閘引流”。目前,根據我國相關監管要求,上市企業再融資需要遵守“用于非資本性支出的募投資金不得超過30%”的規定,即募資金額只有30%能夠用于研發人員的人力成本支出,極大限制了上市企業的創新能力增長。因此,建議合理放寬對上市企業募集資金用于非資本性支出的限制,打破上市企業的發展創新瓶頸。
二是建議科技部、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出臺措施限制高科技產品和服務的低價中標,規定科技項目招投標價格不能低于成本價。建議出臺明確規定,將高科技產品和服務低于成本價的、惡意低價競標的視為無效,為高質量、創新型產品進入市場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釋放科創企業創新活力。
三是建議財政部及各地財政部門出臺采購細則,規定按市場人工報價采購企業服務,人工報價要符合技術能力和行業標準。目前,政企機構在采購科技服務時,涉及的人力價格普遍還是按照政府事業單位或國資企業非技術人員的工資成本來核算的,這和當下市場上技術人員的價格不符,企業很難高質量完成服務工作。因此,建議財政部以及各地財政部門進一步明確采購細則,規定政府在購買科技服務時,人工的價格要按照科技人員的技術能力和行業標準來衡量,根據市場價格來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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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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