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領域需進一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政府采購領域需進一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 張迪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是指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制定市場準入和退出、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時,應當進行的審查。近年來,隨著政府采購行業放寬準入資格、取消機構及人員資質要求,而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體系還在不斷完善中,業內出現了一些有欠規范的行為。針對這些行業亂象,筆者建議,可以從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方面予以應對。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并非新生事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國務院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等文件中都有其身影。經過多年實踐,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已經在近20個省份中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例如,北京、海南等地設立了工作聯席會制度;浙江、廣東等地將公平競爭審查納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評價體系;江蘇、湖北等地建立了公平競爭審查網絡舉報系統;湖南等地建立了公平競爭審查約談機制;上海、安徽等地開展了第三方評估。
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用于政府采購活動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這不僅會落實具體政策要求,而且還會捋順采購活動前端的程序性、合規性,更會對規范行業發展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凡事利弊并存,政策已出臺多年,細化深化工作也在一直推進,但為何其在政府采購領域的重要性并不突顯?筆者認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本身不是萬能的,在實際開展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問題,以至于制約了該政策的進一步落實。
一是個別地方對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應用程度有待提高。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從2016年設立到現在,雖然不少地方以各種形式出臺了屬地制度,但在政府采購層面并未有較為成熟的公平競爭審查規則。個別地方對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對未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或違反公平競爭審查相關政策的懲處力度不夠,更別提該工作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應用程度。
二是市場化程度不高,專業第三方評估機構較少。委托第三方評估是實施公平競爭審查的重要手段。根據現行制度框架,具備相應評估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專業咨詢公司等。政府部門可以委托這些機構,對相關工作進行評估、評價。但由于政策推行時間較短,只體現了規則,并未深化細化,導致第三方評估機構較少,已有的機構開展此類工作的經驗較少,可委托的專家較少等。
三是個別地方未做到應審盡審。在存量清理方面,各地政府采購政策文件總量偏多,規則龐雜不一,加重了市場主體的合規成本,有的地方未真正做到全面清理,底數不清、數字不準。在增量審查方面,有的地方未做到應審盡審,部分文件未納入公平競爭審查范圍,有的地方未履行征求意見程序,內部審查流程不規范。
筆者認為,單靠制度以期改變當前政府采購行業存在的問題并不現實,還需多管齊下,形成合力。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要自查到位,嚴格履行審查程序,落實審查主體責任,強化公平競爭理念。例如,采購代理行業目前已取消準入門檻,可以深入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效規范代理機構行為。
二是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各地、各部門可加大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宣傳培訓力度,通過聯合舉辦專題培訓班、開設網絡學院課程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在政府采購領域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重大意義,形成政府高度重視、部門積極開展、市場主體關注、社會公眾參與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強審查隊伍能力建設。落實主體責任,明確負責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機構和人員,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從而增強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應用程度。
四是將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納入政府采購績效考核。將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列入專項督查計劃,并依規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督查、考核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督查、考核的結果,不定期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文件開展抽查。
五是積極開展第三方評估。根據工作實際,委托具備相應評估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對有關政策措施進行公平競爭評估。對于擬適用例外規定通過某項政策措施、被多個單位或個人反映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等情形,可依規選取第三方評估直接介入。
六是政府采購政策措施制定應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在政府采購領域應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內部審查機制,明確審查機構和程序,遵循審查基本流程,注重結果公開。對政府采購活動的各環節如質疑投訴等列入審查范圍,但審查形式可以便捷、便利,有所創新。
七是推進政府采購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各方主體的信用評價制度,是營造良好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必要措施。筆者建議,在各地深入開展政府采購全過程信用評價工作,完善公平競爭審查事后管理。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明確要求,制定政府采購制度規則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核。筆者認為,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是促進政府采購領域規范運行,實現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要途徑,也是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的有力舉措。
(作者系九三學社黑龍江省委經濟專委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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