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大數據“富礦” 讓國土空間規劃更“智慧”
激活大數據“富礦” 讓國土空間規劃更“智慧”
自然資源部發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時空大數據應用基本規定》
本報訊 近日,自然資源部發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時空大數據應用基本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適用于城市層次國土空間規劃時空大數據應用,其他層次國土空間規劃工作也可參考執行。
《規定》提出了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需求導向、堅持共建共享、堅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堅持安全可控的五項工作原則。同時,確立了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時空大數據應用的總體框架,對自然資源數據集、城市運行基礎數據集和城市運行流數據集三大類數據資源,各類時空大數據的采集要求、處理與質量控制要求、融合要求,不同典型場景中重要指標的算法模型,驗證校核、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公益性支持國家層面決策應用等作出了規定。
自然資源部空間規劃局負責人表示,《規定》針對全年齡段人口特征,加強對人口分布、職住關系、設施服務范圍、空間品質、城市活力、安全應急等空間特征識別方面的時空大數據應用,更好地查找宜業、宜居、宜樂、宜游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在國土空間規劃中針對性地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空間品質,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針對當前數據采集處理、質量控制、典型應用等方面缺乏統一標準規范的情況,《規定》鼓勵在官方統計數據之外,采用大數據作為補充,建立科學、簡明、可操作的時空大數據質量控制體系,明確大數據應用技術流程規范,夯實“可感知、能學習、善治理、自適應”的智慧規劃建設基礎。
“通過梳理相關時空大數據分類,引導各方基于統一的多尺度標準地理格網,對數據進行標準化、空間化處理。”自然資源部空間規劃局負責人說,“推動建設全要素、多類型、全覆蓋、實時更新的權威國土空間數據庫,可為各界提供統一的時空數據服務。”
自然資源部空間規劃局負責人介紹,《規定》落實“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要求,運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加強對國土空間規劃時空大數據采集、處理、應用的交互和協同,為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修改和監督提供支持,數字賦能國土調查、用途管制、執法督察等環節,實現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我們也注意到,大數據應用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越來越多地受到侵犯、泄露個人隱私等質疑和詬病。”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負責人表示,“在制訂《規定》過程中,我們特別強調個人隱私的保護,明確要求互聯網位置數據、手機信令數據、互聯網地圖數據、物聯網傳感數據等在支撐國土空間規劃業務時要‘去實名化’處理,確保既可以基于手機信令等海量數據準確分析研判,又不侵犯公民隱私邊界。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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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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