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提升全區政采行政裁決能力
熱點聚焦
加強指導支持 做好案例指引 推進信息交流 嚴格依法處理
內蒙古提升全區政采行政裁決能力
本報訊 記者張舒慧 通訊員王棟報道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印發《關于指導和支持盟市開展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出,將加強對全區各盟市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的指導和支持,做好投訴處理典型案例指引,推進投訴處理信息共享交流,嚴格依法處理政府采購投訴,以提升全區政采行政裁決能力,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為加強對盟市投訴處理的指導和支持,《通知》提出,盟市財政部門受理的涉及金額較大、案情較為復雜、難以獨立處理的政府采購投訴案件,可報請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給予專業指導和支持。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將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組織或委派相關業務人員和律師進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相關參考意見,指導支持盟市財政部門作出科學合理的處理決定。
在投訴處理典型案例指引方面,《通知》明確,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將對近年來處理的政府采購投訴案件進行梳理總結,選取部分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投訴處理案件,就案件情形、處理依據、裁決結果等,形成典型案例指導匯編,供各盟市財政部門在處理類似政府采購投訴案件時借鑒參考,指導各盟市開展好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工作。
針對投訴處理信息共享交流,《通知》提出,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將通過內蒙古政府采購云平臺“行政裁決模塊”和內蒙古政府采購網,為各盟市提供溝通交流平臺,推動實現各盟市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工作互聯互通,有效地防范類似案件在不同盟市間“同錯不同罰”等情況的發生,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工作專業化水平。
此外,《通知》還強調,要嚴格依法處理政府采購投訴。各盟市財政部門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處理政府采購投訴,并通過內蒙古政府采購網公布受理投訴的方式、聯系部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等相關信息。對收到的投訴書,各盟市財政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依法在30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在履行投訴處理職責中,各盟市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出現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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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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