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發布第一批政府支出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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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發布第一批政府支出負面清單
本報訊 記者馬金眈報道 日前,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政府支出負面清單(第一批)》(以下簡稱《清單》),主要包括加強過程管控、嚴格投向領域、規范建設標準、促進產業發展四個方面共20項內容。
在加強過程管控方面,《清單》提出,不得在立項審批程序不完備、未履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的情況下,實施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嚴禁未批先建,邊批邊建;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財政支出責任總額不得突破財政承受能力上限,專項債券總額不得突破專項債券總控制規模;未通過財力論證、建設資金來源未落實的政府投資項目,不得從儲備庫進入實施庫;未開展預算評審的政府投資項目,不得開展招投標工作;主管部門未實施可行性和經濟性審查的項目不得入庫;容缺審批事項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審批的項目,不得安排政府支出;政府投資項目不得擅自改變經核定的建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投資概算、改變建設工期、提高建設標準等。
在規范建設標準方面,《清單》要求,對超標準謀劃的幼兒園項目、公共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公共圖書館、公共文化館、規劃展覽館等,不得安排政府支出。如幼兒園辦園規模不宜超過12班(360人),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5平方米。人口在20萬以下的,公共體育場坐席數不得超過1萬座;人口在20萬至100萬的,不得超過2萬座;人口在100萬至200萬的,不得超過3萬座。建設標準將根據國家和省新出臺的建設規范和標準及時進行調整更新。
此外,《清單》還對嚴格投向領域和促進產業發展作出規定。其中提出,對高估項目收益、超越收益實際水平謀劃的專項債券項目,不得進入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庫,嚴禁包裝無收益的項目;超出專項債投向領域以及適合市場化、商業化運作的項目不得進入政府投資項目目錄庫;不得違規制定招商引資稅收優惠政策,不得違規減免或緩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社會保險費,不得違規擅自延長稅費優惠政策期限;不得超越財政承受能力實施產業項目,不得在未充分做好市場調研的情況下,盲目跟風引進重大產業項目;不得對產出不確定的項目出臺支持政策,不得引進產出效益嚴重低于投入成本、投資強度和預期畝均稅收不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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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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