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發文要求采購人增強“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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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發文要求采購人增強“責任感”
針對采購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采購主體內控制度不健全、責任分工不明確、歸口管理不統一、重采購程序規范輕采購效率管理等問題進一步作出要求
本報訊 記者馬金眈報道 日前,湖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采購人政府采購主體責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采購人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提出要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落實采購績效管理等,要求采購人增強“責任感”。
《通知》要求,采購人要建立政府采購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確保政府采購活動高效、規范、透明。要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確定采購需求、實施計劃、組織采購活動、履約驗收、支付與結算、績效評價、答復詢問質疑、配合投訴處理及監督檢查等政府采購各個工作環節制定相應規程,落實各環節負責人和管理責任。要合理安排政府采購活動實施計劃,全面、準確公開政府采購信息,加快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備案及資金支付進度。
《通知》強調,主管預算部門應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本部門政府采購工作的統籌安排和監督管理,指導所屬預算單位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加強政府采購隊伍建設,全面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對涉及審核審批事項,要從嚴把關,依法依規審核審批。在采購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強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通過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強制采購、優先采購等措施,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鄉村振興、綠色采購、科技創新等政府采購政策。
《通知》還提出,采購人應以“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為原則,明確內部歸口管理部門,依法明確采購主體內部歸口管理要求、各環節職責權限和責任清單。建立依法合規、運轉高效、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嚴格按照單位內控制度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并且要落實采購績效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政府采購項目績效管理體系,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實施績效監控,及時收集和分析相關信息,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注重績效監控的持續性和動態性,確保績效監控的效果。
此外,《通知》還強調,要加強采購人能力建設,包括加強對政府采購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其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加強對政府采購人員的考核和評價,對不稱職的人員要及時進行調整和處理;加強對“全省預算管理一體化政府采購管理系統”“全省政府采購數據匯聚平臺”“全省框架協議電子賣場”的學習使用,提升信息技術在推進政府采購高質量實施中的支撐力;推行建立政府采購專員制度,明確政府采購專員參與本單位采購預算的審查和實施,指導本單位采購活動,確保約束機制健全、權力運行規范、風險控制有力、監督問責到位,實現對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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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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