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提前審查驗證《中小企業聲明函》的真實性
【實務探討】
應提前審查驗證《中小企業聲明函》的真實性
■ 歐雨祥
為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財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出具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否則不得享受相關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之外的中小企業身份證明文件。”《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供應商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供聲明內容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上述規定表明,只要所投產品制造商或者承接服務的供應商為中小企業,供應商如實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即可享受預留份額、價格扣除等優惠政策,無需提供審計報告、中小企業庫截圖等其他證明材料。而對供應商提供的聲明函是否需要審查驗證,法律并未提及和規定。這給評審結束后因供應商承諾不實問題引發質疑、投訴留下了空間,影響政府采購效率。筆者認為,在實際操作中,為了減少事后麻煩,最好把《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的真實性審查工作做在前面,在資格審查或者符合性審查階段就要完成這項工作。
審查驗證《中小企業聲明函》真實性的必要性
政府采購應嚴格落實中小企業扶持政策。通過供應商《中小企業聲明函》承諾制,可以有效減輕供應商投標負擔,提高評審效率,但也極大地考驗著供應商的誠信度和政府采購市場環境。
一是斬斷供應商以不實聲明函來享受優惠政策,從而獲取中標、成交機會的念想。法律的規定是要求供應商如實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為了獲得更大的中標、成交機會,參與政府采購的供應商能否如實提供就很難說了。馬克思曾說:“資本家害怕沒有利潤或利潤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死的危險。”這句話體現了商人除了務實與趨利的特性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性——冒險。即使供應商敢于提供內容不實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萬一被質疑、投訴查處,也不會對供應商有多大的損失。鑒于供應商可能存在舞弊的不誠信商業行為,因此對《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查驗證十分必要。
二是實踐中暴露出的問題要求對《中小企業聲明函》進行審查驗證。例如,《中國政府采購報》日前刊登的《由供應商承諾不實引發的相關問題思考》一文,以及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指導性案例35號《Y單位主副食品采購項目投訴案》,這些都告訴我們,如果事前不對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進行審查驗證,則事后會發生很多類似的政府采購質疑、投訴案件。
三是減少因《中小企業聲明函》而被質疑、投訴的案件數量。《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隨中標、成交結果公開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如果有供應商提供的是不真實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享受了政府采購相關優惠政策,成為中標、成交供應商,而在公示期間沒有人對其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真實性提出質疑、投訴,則其就僥幸“過關”了。如果有供應商發現擬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存在不實內容,就會提出質疑、投訴,則財政部門就會追究該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法律責任,并作出處罰處理。也就是說,對供應商的懲處是采取“事后追究、不告不理”的原則。如果事先對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進行審查驗證,從源頭上把好關,則在評審結束后的質疑、投訴案件就會大大減少或被杜絕。
四是不會額外增加供應商的投標負擔。供應商有如實響應采購文件要求、誠信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的義務。筆者認為,如果對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進行審查,并不會增加供應商的工作量或難度,也不會額外增加供應商的投標負擔,但對提供不實聲明函的供應商肯定會產生重大影響。若《中小企業聲明函》經審查驗證后存在不實內容,則提供該聲明函的供應商將不得享受相關的政府采購優惠政策,甚至還會被作無效投標處理,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誰對《中小企業聲明函》負責審查及如何審查
筆者認為,應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評標委員會負責對《中小企業聲明函》進行審查驗證。
對《中小企業聲明函》的審查驗證有以下兩種方法:第一種,在開標環節,可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審查驗證。作為供應商投標資格條件,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開標結束后立即進行審查。如果《中小企業聲明函》所承諾的事項符合中小企業的劃型標準,則供應商將繼續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享受相關中小企業扶持優惠政策;如果《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不實,則告知投標供應商,其投標為無效投標,不能參與評標,將失去本次競爭的機會;如果參與本項目投標的供應商不足3家,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必須終止本次政府采購活動,重新組織政府采購活動。
第二種,在評標環節,應由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競爭性磋商小組)負責審查驗證。作為供應商符合性審查條件,由評標委員會審查驗證。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在進行符合性審查時,一并對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情況進行審查驗證。如果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屬實,則符合中小企業標準的供應商可享受相關政府采購政策優惠待遇;如果《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不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且承諾不實,則經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意后,作無效投標處理,并將投標供應商排除在評審范圍之外。當參與本項目評審的供應商不足3家時,評標委員會應停止評審活動。
對于具體審查驗證的方式,可以通過網上查詢驗證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是否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和《2017年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網絡版)的要求情況。
總之,鑒于供應商承諾不實會引發相關問題,對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進行事先審查驗證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因此,在政府采購評審活動中應予以廣泛推廣應用,以維護政府采購采購活動的公平公正性。
(作者單位:湖南省永州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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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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