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印發全省首份政府采購執法文書范本
湖北十堰:印發全省首份政府采購執法文書范本
本報訊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財政局印發了全省首份政府采購執法文書范本,為政府采購行政執法工作提供了精準的操作指引,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執法的法治化、規范化和便捷化水平,全面提高了綜合行政執法能力和執法公信力。
在提升法治化水平方面,十堰市財政局以原有文書為基準,逐條對照現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聚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重點,新增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案件處理呈批表等20余種文書。同時,進一步明確文書中的法律依據,修正更新了部分法律法規的規定表述,重點解決行政執法中文書制作存在的要素不全、填寫缺(漏)項、不夠規范等問題,著力推動執法文書內容完整、邏輯嚴密,確保執法文書的法律效力。
在提升規范化水平方面,執法文書范本立足政府采購監管工作全過程,重點圍繞投訴處理、監督檢查、行政處理處罰等方面,以行政執法流程作為邏輯主線,全面梳理歸納了政府采購行政執法中常見的投訴書審查意見表、監督檢查處理決定、行政處罰立案通知書、批復文書及其他文書共5類37種,凸顯出這份政府采購執法文書范本系統性強、覆蓋面廣的鮮明特點。通過強化行政執法文書的規范化適用,有效提升政府采購的監管水平,保障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執法質量效率的“雙提升”。
據悉,為讓執法更加便捷化,十堰市財政局結合日常執法工作實際,在文書使用上下足功夫,將投訴受理通知、補正通知等11種文書編印成“二聯式”即用即填類文本,做到執法過程應簡盡簡、效能應提盡提。同時,專門印發了《政府采購執法文書使用管理制度》,明確規定文書的印制、保管、領用及歸檔等要求,進一步強化了執法文書的內部管理及監督,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文書使用的風險,確保執法過程的全程留痕和可追溯。
(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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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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